根據省委巡視組統一部署,2015年3月18日至5月23日,省委巡視三組對福州市進行了巡視。8月14日,省委巡視三組向福州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切實把整改工作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省委巡視三組向我市反饋巡視意見后,市委高度重視,堅決按照省委的規定和巡視組的要求,立行立改、標本兼治、統籌推進,狠抓整改落實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市委認真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中央新頒布的《巡視工作條例》,明確整改工作要求,統一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市委切實落實巡視整改工作主體責任,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楊岳多次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和黨員干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嚴肅認真的態度,嚴格按照要求,突出重點、聚焦聚力,把做好整改工作作為一次總結提高、推動工作的機會,高標準、高質量地推動各項整改任務落到實處。
二是明確任務分工。將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以市委文件形式原原本本向下級黨委通報,并進行認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經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下發了《關于對省委巡視三組反饋問題進行分解立項的通知》,確定了整改任務的責任單位和配合單位,要求各責任單位思想重視、責任明確、措施有力、注重實效。把整改落實工作列入市委督查事項,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作為本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的重要內容,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氛圍。
三是統籌協調推進。把整改工作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有機結合,堅持問題導向,重點圍繞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選人用人和執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問題,加強指導和督促。對巡視組移交的信訪件和問題線索,全部實行提級辦理,優先研辦、快查快辦。重視成果運用,抓好建章立制,從根本上鏟除問題滋生的土壤,從源頭上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以整改工作實際成效推動福州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二、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關于“落實‘兩個責任’不夠有力,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尚未形成”問題
市委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尤權書記在福州檢查責任制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傳達中央紀委轉發《中共河南省委關于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新鄉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切實履行好“兩個責任”,推動整改工作落實。8月份以來,市委常委會議先后9次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巡視整改工作,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工作落實的通知》,認真開展制定“兩個責任”清單試點工作。今年中秋國慶期間,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廣大黨員干部發出關于廉潔過節的倡議書,切實把教育管理監督干部的責任落到實處。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楊岳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親自帶隊檢查責任制落實,對重要案件親自指導,重點工作多次批示,推動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通過接受《中國紀檢監察》等媒體約稿、訪談,對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要求,增強履行“兩個責任”責任意識。市紀委積極協助市委抓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兩個責任”落實。
針對“領導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不夠到位”問題,加大對領導干部特別是縣(市)區黨政“一把手”和要害部門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將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整改情況作為2015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推動各級黨委“一把手”堅守責任擔當,履行好主體責任。向市土地發展中心、鼓樓區統建房屋征收工程處、連江縣等3家發案單位發出監察建議書,要求切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落實案后整改,積極建章立制。認真從楊愛金、徐鐵駿、時小雨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中汲取教訓,由市委組織部牽頭,抓緊研究出臺《關于加強領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監督的暫行辦法》,抓早抓小,解決好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針對“個別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查處不力”問題,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735件,同比增加136件,上升22.78%。其中,縣處級干部案件15件,同比增加1件;鄉科級干部案件107件,同比增加27件;貪污賄賂案件174件,經濟大案139件。共給予541人黨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72人。對延期反饋省委巡視辦移交的一件線索問題,市紀委認真反思分析,組織紀檢監察干部重新學習問題線索移送反饋的相關文件,重申有關規定,要求相關業務室對上級移送線索加強管理、跟蹤督辦,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問題。對市供銷社原主任俞昌林接受下屬單位公款宴請卻沒有受到查處的問題,市紀委已于8月24日對其黨紀立案審查。
針對“層層傳導壓力不夠,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違紀違法問題仍較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壓力傳導,要求各單位黨組切實履行好“一崗雙責”,層層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健全檢查考核機制,形成抓反腐倡廉建設的合力。強化責任追究工作,建立“提醒預警、掛牌督辦、約談問責”等三項機制,對問責案件“零處分”的縣(市)區和“零問責”的市直單位進行重點督辦,對黨委和紀委履責不到位的啟動問責程序,持續傳導壓力,倒逼責任落實。1~9月,全市共對157名黨員干部進行問責,其中107人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11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3人受到組織處理。督促相關單位對巡視組點出的問題立行立改,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如市環保局對環境監測設備、儀器及執法裝備、設備與環境監察標準化設備、環保監控中心和信息化能力建設項目等高風險領域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市交通委對左美俊等重大受賄案件開展自查自糾和警示教育,及時跟進開展“一案一整改”,出臺規范性文件,從源頭上堵塞漏洞;市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深入開展案后整改工作,針對福州漁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受賄窩案,在中心組學習會議上組織班子成員進行深入剖析、認真查擺,每月定期群發2次廉政短信、編輯1期“黨風廉政學習重點材料”下發基層各單位,利用集團門戶網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市教育局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進一步加強檢查,做好2016年春節教輔材料征訂廉政風險排查工作,防止在教輔征訂工作上出現腐敗問題。
2.關于“違規出讓土地問題較為突出,存在較大的廉政風險”問題
堅決杜絕違規設置限制性條件公開出讓經營性項目土地,嚴格執行省“兩辦”18號文規定,經營性用地一律不設置條件公開出讓。三江口旅游綜合體項目經過督促整改,宋城集團董事會已通過決議,由集團及其子公司收購該項目中的文化旅游板塊、酒店配套板塊,房地產板塊實行承包經營模式,待交易全部完成報經市政府同意后,將“福州三江口文化旅游城”改名為“福州宋城旅游城”,宋城集團也制定了具體投資計劃,以便完成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旅游地塊總投資應不低于15億元”的要求。福建世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受讓的2010-02號地塊危舊房改造項目,有關土地出讓金在2012年4月前已全部繳納,應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在2013年9月前已全部頒發,該項目已于2014年完成開發建設。為進一步規范管理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市場,杜絕違規設置條件、提前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問題,市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經營性項目用地出讓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福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流程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
3.關于“個別企業領導人員以權謀私,造成國有企業資產嚴重流失”問題
市政府加大對國有企業的監管力度。一是強化企業內部監督。研究制定《福州市國資委所出資企業進一步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快推進投資集團建設的方案》《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等制度,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的部門和崗位的監管。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協同的外部監督機制。強化出資人監督,加強和改進外派監事會制度,加強審計和紀檢監察監督,整合監督力量,形成監督工作的閉環。三是實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完善國有資產和企業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有效保障社會公眾對企業國有資產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四是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國有企業重大決策失誤和失職、瀆職責任追究倒查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問責機制,堅決遏制侵吞、貪污、輸送、揮霍國有資產等腐敗現象。創建“福州海峽縱橫電子競價平臺”,要求企業資產的租賃信息全部進入平臺,金額達到規定數(10萬元)的必須在平臺交易,沒有達到規定數的鼓勵進入平臺交易。截至8月31日,通過電子競價平臺發布競租公告80宗,競租成交59宗,涉及起拍底價4.017億元,成交合同價值4.183億元,總溢價率4.12%。
加大個別企業領導違紀違法問題查處力度,5月9日,市紀委對福州市聚春園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郭仁憲的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并移送司法機關偵查。市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近年來未經招投標直接指定施工班組承包的工程問題,該公司已要求承擔任務的下屬公司完善內部招標程序,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公司,引進更多有技術力量的施工班組或向社會公開招投標,擴大施工班組的選擇面;通過對公司班組庫預選勞務隊伍,對擬投標隊伍進行資格審查并采取競爭報價的方式選取中標班組。市公交集團有限公司近年來未經公開招投標采購輪胎、潤滑油等大宗物資達5000余萬元,違反有關規定,2015年1月已進行整改,對所需維修車輛零配件的采購(含機油、潤滑油、翻胎、玻璃、變速箱、發電機、起動機、底盤、電瓶、工具系列及低值易耗品等系列)全部委托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作為招標代理機構實施招標工作。對相關責任人員,市紀委正在深入調查。
4.關于“一些領導干部生活作風腐化墮落,影響極其惡劣”的問題
目前,市委已對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或社會公德的連江縣政協主席林倫健等作出黨政紀處分;對可能涉及的相關人員深入調查,其中在職人員已先行組織處理。對該案件進行深刻剖析,查找薄弱環節,舉一反三,總結教訓。用查辦的典型案件警示干部、教育干部,增強干部守紀遵規意識。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加強干部思想、品德教育,進一步強化作風建設,用更加完善的制度約束干部、保護干部。羅源縣等發案單位向黨員干部發出八小時以外活動自律倡議書,縣級領導干部作出八小時以外自覺凈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的自律承諾。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強化執紀問責,扎實推進監督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工作,持之以恒地深入糾正“四風”。在重要時間節點前,下發專門通知或監督工作方案,重申或提出紀律要求,明確各個節點的監督重點,已組織7次全市性的明察暗訪活動,市紀委通報曝光了10批49起典型問題,發揮警示和震懾作用。特別是在中秋國慶“兩節”期間,全力打造宣傳聲勢,市委、市政府向全市黨員干部發出《“文明回鄉清廉過節”倡議書》,召開“兩節”作風建設工作專題會,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作風建設工作部署做到上會、上墻、上網。轉發省委反腐敗辦《關于2015年中秋國慶期間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嚴格貫徹執行“八不準、八不得”紀律要求和《廉政準則》各項規定。在福州日報、福州電視臺等媒體開設中秋國慶糾治“四風”專欄,在全市公交車和出租車車載LED顯示屏滾動播出一系列廉潔自律宣傳標語,讓全社會知曉廉潔過節紀律要求,向全市黨員干部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處分越重的強烈信號。全市組織100多個督查小組,與新聞媒體聯動,對全市各級各部門、國有企業等680多家單位執行廉潔紀律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交叉檢查、歸口檢查,重點督查各級各部門落實“八不準、八不得”紀律要求和我市《“文明回鄉清廉過節”倡議書》的執行情況;督查各級黨委(黨組)“兩節”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動員部署、宣傳教育、發送廉政短信、通報典型案例等工作情況,轉發《中共閩清縣紀委、閩清縣監察局關于雄江供電所所長邱其談失職問題的通報》。督查發現的問題線索由市紀委統一安排調查核實,做到快查快結,對典型問題適時予以點名道姓通報曝光。1~9月,全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0起,處理236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8人。
1.關于“‘文山會海’問題仍較突出,等會議紀要辦事、靠文件推動工作的問題比較突出”問題
市政府辦公廳抓緊整治“文山會海”問題,切實精簡了一批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一是嚴格清理、切實減少各類會議活動,能不開的堅決不開。二是嚴格控制各類會議活動規模,減少參加人員,全市性工作會議盡可能采取套會、并會的形式召開。三是減少各類文件簡報,凡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已作出明確規定或已印發會議紀要的,一律不再制發文件。四是嚴格控制文件篇幅,普發類文件不超過5000字,請示、報告不超過3000字,簡報每期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內。加快推進機關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文件和簡報資料網絡傳輸和網上辦理,提高工作效率。
2.關于“一些干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比較突出,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問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市委副書記擔任組長的整肅“為官不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出臺了《關于整肅“為官不為”實行“下課問責”的暫行辦法》。市委主要領導多次就整肅“為官不為”問題作出重要指示,親自帶隊抽查了市房地產綜合大樓、東部市直部門辦公區、火車站等地,暗訪部分市直機關和窗口單位作風建設情況。其他相關市領導分別帶隊對部分市直職能部門、縣(市)區、基層窗口單位整肅“為官不為”、機關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情況進行了多輪隨機抽查。市效能辦重點查處“中梗阻”、“庸懶散拖”等問題,派出督查人員207人次,督查項目92個,發出《效能督辦單》24份、《整改通知書》46份,約談3個單位分管領導,效能問責214人次(單位)。目前,全市已處理“為官不為”131人次(單位),其中黨紀政紀處分25人、組織處理7人、移送司法2人。《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國紀檢監察報》等多家媒體對我市整肅“為官不為”的做法進行了宣傳報道。
市規劃局通過召開座談會方式,就行政審批以及規劃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征集意見與建議,并召開局黨組中心組學習(擴大)會,針對巡視意見、作風建設等問題,開展自查自糾。開展各類監督檢查10余次,廉政提醒談話20余人次,誡勉教育、通報批評2人次。對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有56件未辦結問題,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目前已辦結47件,階段性辦結6件。對中聞集團福州印務有限公司反映的問題,市規劃局已發函鼓樓區建設投資管理中心,要求按市政府意見加快修改意向方案報該局審查。市紀委督促駐規劃局紀檢組盡快摸排相關問題線索,以便介入調查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市財政局進一步加快審批撥付,通過規范簡化評審流程、強化助審機構管理、完善制度建設等方式進一步提速增效,加快推進我市地鐵、青運會場館及周邊市政道路等重點項目評審工作,1~8月共計完成評審項目1554項,評審金額272.98億元,其中工程類項目完成1411項,評審金額183.03億元,同比增加10.27億元,同比增長5.9%。
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滯后問題,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福州市推進房屋征遷逾期未安置項目回遷工作領導小組,由楊益民市長任組長,林飛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召開例會、專題會和現場推進會等約30場。通過現場推進、定期通報、發函督辦等方式加強跟蹤督導,對逾期安置項目中涉及的行政裁決、安置房調配等事項開通綠色通道。制定下發推進房屋征遷逾期安置項目回遷工作實施方案,以及《關于福州市統購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購安置協議指導意見(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措施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拓展解決當前逾期回遷問題的渠道。將逾期安置房交地、建設、回遷、辦證工作完成情況列入各責任主體的年度績效考核范圍,每月通報項目建設、回遷等進展情況,對存在問題的責任單位及時發出督辦函25份。市紀委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滯后問題的監督問責,立案查處6名工作不落實的責任人員。省委巡視組整改任務的35個逾期未回遷項目,目前已完成4個項目1298戶、1774套、16.12萬平方米逾期安置房的回遷工作,每年減少發放逾期過渡費約2624萬元;計劃在今年年底前還將完成8個項目1987戶、3471套、27.78萬平方米逾期安置房的回遷工作,每年減少發放逾期過渡費約4948萬元;還有23個項目12448戶逾期安置房的回遷工作已制定好回遷時間表和責任表,計劃在2017年底前基本解決。
3.關于“市廣電集團個別領導干部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市紀委成立調查組,對巡視組反饋的福州廣電集團原黨委書記王征、原黨委委員劉義萍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核實。8月24日,對王征、劉義萍予以黨紀立案審查。
(三)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1.關于“一些地方和部門主要領導不按規矩辦事”問題
市委深入開展經常性的紀律監督,認真學習尤權書記就《中共河南省委關于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新鄉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通報》作的批示。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每位市領導就“嚴以律己,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專題發言。迅速傳達中央關于對福建省委副書記、省長蘇樹林涉嫌嚴重違紀進行組織調查的決定,堅決擁護中央的決定,堅決維護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的權威,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立足監督執紀問責,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1~8月共查處4起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對4名黨員干部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其中1名受到行政開除處分。針對反映個別企業領導專權霸道問題,市紀委正就有關問題線索展開初核工作。針對個別縣委書記興師動眾組織大規模的拉練檢查問題,將嚴格審批大型活動,加強監督檢查,及時制止、糾正和處理違規違紀問題。
2.關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工作不夠規范”問題
市委組織部從多方面抓好整改:一是深入學習,檢查反思。部務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重要講話精神,強化組工干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同時,加強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文件的學習,對個人有關事項抽查核實工作進行了認真對照檢查,分管領導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集中討論會上作出了深刻檢查。二是明確分工,強化配合。建立由部分管領導牽頭,干部監督室具體負責,干部處室分工配合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工作運轉機制,確保應查人員全面核查到位。三是從嚴落實,規范運作。嚴格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檢查各項規定,避免隨意性,堅決杜絕擅自調換抽查人員及抽查核實比對不到位問題的發生。今年開始,對擬提拔對象和轉任重要崗位人選都進行重點抽查核實,按照初核、復核、審核、審查4個環節落實好相關工作,確保查詢結果比對到位,對少報、漏報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截至目前,共有13名同志因存在少報、漏報情節,被暫緩任用。同時,為認真落實從嚴管理干部要求,進一步加強監督,實現關口前移,7月份在全市全面啟動正科級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
(四)選人用人和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堅持問題導向,推進干部隊伍“三超兩亂”整治工作,提升選人用人工作水平。一是強化選人用人監督檢查。結合“7+3”專項整治工作,從5月下旬至6月上旬對各縣(市)區和市直單位選人用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相關單位及時落實整改。抓緊推進超職數配備干部的消化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市超配的17名處級領導干部已全部消化。全市超配的科級領導已按規定時限全部消化完成,超配的非領導職數也按序時進度逐步消化。組織開展“帶病提拔”集中倒查工作,嚴格落實選人用人全過程記實制度,嚴肅責任追究,推進干部選任工作不斷規范。二是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相關制度。嚴格執行職數使用預核規定,由組織部干部處室定期核對全市干部配備及職數使用情況,及時掌握職數空缺情況,確保在核定職數范圍內調整配備干部,防止超職數配備干部。堅決落實干部調配預審制度,全面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注重加強與上級組織部門請示溝通,對每一批次市管干部的調整,在動議、醞釀階段,及時做好與省委組織部相關處室請示溝通,經省組同意后才啟動干部調配程序。完善民主推薦制度,制定《人數較少的市直機關(單位)合理確定參加民主推薦人員范圍的辦法(試行)》,對11家人數少于10人的市直機關(單位),明確了民主推薦形式、程序以及參加人數、范圍等,扎實做好選準用好干部的基礎性工作。三是進一步加大干部監督管理工作力度。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當前干部管理監督有關工作的通知》,確保干部監督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9月下旬開始,市委組織部對各縣(市)區和市直重點單位落實干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一次“回頭看”。
1.關于“部分開發區、工業園區和事業單位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干部、擅自設立職務名稱和職務級別”問題
針對濱海工業區、元洪投資區等7個開發區、工業園區未核定級別、1個未核定處級職數的問題,首先立即停止在以上8個工業園區新配處級領導干部,其次采取轉崗、免去兼職等多種方法消化超配的人員。目前,濱海工業區、青口投資區、元洪投資區等工業園區超配的行政干部已全部消化整改到位。第三,對濱海工業區等7個開發區、工業園區未核定級別問題,正在積極創造條件,努力推動解決;對未核定處級職數的福清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市編委已按程序核定處級領導職數2正4副,現已按核定職數配備領導班子成員。
針對福州日報、福州晚報未核定機構規格和職數問題,8月12日,市編委結合福州日報社(含福州日報、福州晚報)改革,核定福州日報社規格仍為正處級,處級領導職數2正8副。8月27日,市委已按福州日報社新“三定”方案配齊領導班子成員。
針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市衛生監督所等18家事業單位核定正職1名,實際上配備黨政正職2名的問題,市委編委會已于5月28日按相關規定和程序核定市衛生監督所、市道路運管處等17家事業單位黨組織1名領導職數(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現任主任系民主黨派人士,另配黨組書記1名)。今后,我市將嚴格按規定核定事業單位領導職數,在審批核定的職數范圍內配備領導班子成員,并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的有關規定配備黨組書記。
2.關于“個別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清理不徹底,存在‘兩邊取酬’”問題
一是全面清退違規取酬。市委組織部領導多次召集相關責任單位,布置協調清理工作,并約談相關責任人,要求作出深刻反思檢查、立即全面清退違規取酬。目前,巡視組指出的陳可傳、任志強、陳國云、鄭志東、胡金海等5位當事人違規取酬部分已全部清退到位。與此同時,責令相關單位規范工資發放渠道,嚴禁“兩邊取酬”。市住宅發展中心陳可傳同志工資關系已于今年6月從市委農辦轉至市住宅發展中心,其工資現由市住宅發展中心發放。市交建集團陳國云、鄭志東、胡金海等3位同志從今年9月起工資薪酬改由集團本部發放,不再由項目公司發放。二是責令深刻檢查。對存在“兩邊取酬”問題的5位當事人,市委組織部領導分別對其給予誡勉談話,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深刻書面檢查,按時整改到位。召集會議對市農業局、市農工商集團總公司、市住宅發展中心、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市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5家相關責任單位分管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認真查擺問題,剖析原因,說清情況,作出深刻檢查,并嚴格執行中央有關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各項規范性文件。三是開展清理規范工作。為舉一反三抓好相關問題的整改工作,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4家單位采取核對工資花名冊、編制手冊、工資審核表、財政工資發放表“四核”方式,對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編制工資關系進行認真梳理,理順關系,全面規范。對自查中新發現的1位同志“兩邊取酬”問題,立即要求其本人在第一時間將違規領取的款項如數清退給原工作單位,并已責令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同時,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對34名市管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兼任出資企業(項目)負責人領取薪酬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查,規范企業兼職,堅決防止“兩邊取酬”問題的再次發生。
(五)省委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的查核工作方面
今年4月以來,收到省委巡視三組移交三批信訪件共37件,省委巡視辦移交的問題線索39件。經比對,其中29件重復,因此共收到省委巡視組和巡視辦轉來的信訪件及問題線索47件。目前,已核實32件(其中2件報領導審結中),其中屬實或部分屬實12件,立案或擬立案12人。已核實信訪件及問題線索中,已向省委巡視組反饋20件,擬反饋12件。其余信訪件及問題線索全部正在核實中。
針對省委巡視三組指出的問題,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有的單位雖然明確了整改方向,但整改措施不夠具體扎實;有的問題復雜涉及面大,還需要深入推進解決;一些黨員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尚未形成自覺,頂風違紀案件還時有發生;對關鍵領域、重點部門腐敗現象的查處措施還需要強化;在建立和完善管長遠、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和長效機制上還要加大力度等。
下一步,市委將繼續嚴格按照巡視反饋意見,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省委巡視組提供的具體線索,查清查實不遺漏;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項目,緊盯不放,做到邊整邊改,立行立改;著力在推動建章立制、構建長效機制上下功夫,切實推動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著力壓實“兩個責任”。繼續深入貫徹省委尤權書記帶隊檢查福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好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增強“兩個責任”意識,種好“責任田”,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開展好制定“兩個責任”清單試點工作,確保取得實效。加強“一案雙查”,強化責任追究,嚴肅查處并曝光典型案件;對不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抓黨風廉政建設不敢擔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四風”禁而不絕的,對巡視組反饋和移交的問題不整改、不查處的,將重點問責;持續傳導壓力,推動各級黨委“一把手”堅守責任擔當,履行主體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零報告”的單位實行提醒預警、掛牌督辦、約談問責,如發現有案不查、有線索不報告的單位,將嚴肅追究黨委主要領導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責任。
二是認真抓好后續整改。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抓緊完成省委巡視組、巡視辦移交的剩余15件信訪件和線索的調查核實,對存在問題的單位和個人,該問責的問責,該黨政紀處理的堅決處理。開展土地出讓、工程建設等領域專項整治活動,著力查處腐敗問題,做到抓早抓小,有效防范各類廉政風險。對個別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以權謀私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個別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兩邊取酬”等已整改完成的事項,鞏固提升整改成果;對個別領導干部生活作風腐化墮落問題的相關責任人抓緊全部處理完畢,以案示警,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法紀教育。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速度,加強對逾期未安置項目的跟蹤督導,對一些干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將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破除“中梗阻”“庸懶散拖”問題,切實把這項利民惠民工程建設好。
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結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用長效機制鞏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在土地出讓方面,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深化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提高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水平,健全土地出讓管理制度體系,杜絕違規設置條件、提前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問題。在工程建設方面,著眼加強規范管理,制定并嚴格執行有關規范性文件,努力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蔓延勢頭。在民生方面,落實好《關于福州市統購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購安置協議指導意見》,制定下發推進房屋征遷逾期安置項目回遷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規范房屋征收行為。在選人用人方面,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持續做好推進超職數配備干部整治、從嚴規范黨政領導干部企業(社團)兼職(任職)、完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嚴格干部檔案審核、健全干部工作監督機制等工作,建立從嚴管理干部常態化機制。在機關作風建設方面,嚴格落實市委《關于整肅“為官不為”實行“下課問責”的暫行辦法》,切實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對一些單位存在的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的問題,嚴肅問責,通過處理個別典型,達到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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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
201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