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新中路加塞小車橫停 堵了早高峰(圖)
2015-10-28 08:30:20?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福新中路福新支路路口,紅色小車橫在車道上,擋住了右轉車去路 東南網10月2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錕) 關注理由 昨日上午8時許,福州福新中路福新支路路口,一輛車牌為閩AL9125的紅色小車想加塞不得,橫在右拐道中間,把后面的公交車和多輛車擋住無法通行,司機還在車上悠然抽煙。有網友將這一幕拍下發上微博曝光,不少市民說,對這樣不文明交通行為要嚴懲。 小車橫車道上 司機悠然抽煙 網友說,當時她乘坐27路公交車,快到福新路口的右拐道上,突然旁邊福新支路上沖出一輛紅色小車。“小車要加塞到直行道上,可當時是紅燈,且直行道上的車距都很緊,小車加塞失敗。”網友說,紅色小車無法加塞,竟直接橫在右拐道上等綠燈。 另一名在公交車上的目擊者陳先生說,當時這輛小車橫在右拐道上,造成右拐車道上的車輛都無法通行。“我們坐的那輛公交車,還有后面的十幾輛車,全被堵住,無法右拐”。 陳先生說,更令人氣憤的是,小車上開車男子很愜意地在車上抽煙,全然不顧堵住了車。直到直行車道綠燈亮了之后,他才開走,此時右拐車輛才恢復通行。不少市民都說,對于這樣人為造成交通堵塞的行為,要給予嚴懲。 不同加塞情形 最高扣3分 昨日,記者聯系上車主張女士。她承認,照片上的紅色小車是自己的車,開車的是自己家人。家人對她說,當時是迫不得已,如果沒有停在右拐車道上,就無法拐入直行道。當時并沒有考慮到擋住后車的問題。對于把其他車輛堵住,造成交通擁堵的情況,表示道歉。 對于張女士的說法,不少目擊者并不認同。目擊者林先生說,當時開車男子是從旁邊的路口駛出,他完全可以等右拐車輛較少時再開出,或等直行車道綠燈時開出,而不是像圖片中那樣,擋住整個車道,置堵塞后車不顧。 交警稱,車輛“加塞”的現象就是占用其他車道變道插隊超車的情況。對于紅色小車的情況,如果要進入直行道比較堵時,建議先從右拐車道開走,免得造成交通堵塞。根據不同的加塞行為,有不同的處罰標準:在實線區加塞的,按違反禁止標線處罰,扣3分、罰150元;在虛線處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扣2分、罰150元;機動車通過路口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扣2分、罰100元;機動車逆向行駛,扣3分、罰100元。昨日,記者也將這張照片發給交警部門,交警人士表示會介入調查。 |
相關閱讀:
- [ 10-14]變道加塞引口角 “路怒族”兩司機當街上演全武行
- [ 09-07]遇加塞等6類違法 可即拍即舉報
- [ 07-27]兩救護車遇堵鳴笛 卻不幸被加塞|83歲老伯烈日下苦等的士1小時 幸遇好心的哥
- [ 07-27]福州二環路上兩救護車遇堵鳴笛 卻不幸被加塞
- [ 07-27]福州二環路上兩救護車遇堵鳴笛 卻不幸被加塞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