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0月11日訊 (福州晚報記者 盧锃)前日,有5名市民撥打福州晚報熱線968800反映他們向吉安駕校交了學費,但校方拒不承認,希望向駕校討說法。 據介紹,他們5人是通過熟人介紹認識了吉安駕校的林教練。其中4人告訴記者,當時是林教練領著他們到吉安駕校報名的,他們在駕校內按了指紋,填了資料,校方為他們辦了學員卡。還有一位女士說,當時林教練在駕校外讓她按了指紋,填了資料,但是沒有辦學員卡。有4人說他們有教練給的收據,并向記者展示。 他們說,他們在年初的時候報的名,已跟著林教練及另一位教練練車一段時間了,但是當他們想要考試時卻聯系不上那位林教練,到駕校一問才知道那位教練辭職了。他們告訴記者,他們前幾天打林教練的電話卻聯系不上了。這幾位學員到駕校打聽,校方卻說根本沒有收過這幾位學員的學費。這些學員說他們的學費都在六千多元。 吉安駕校一名工作人員說,林教練并沒有把那些學員的學費交給駕校,駕校當時只是收了其中4名學員的制卡、買書的費用,辦了個手續。另一名工作人員說,這些學員是教練帶來報名的,校方收的是教練的錢,而不是收學員的錢。 這幾位學員一聽著急了,但他們展示給吉安駕校工作人員的收款收據被工作人員認為不是駕校開出的收據,而且說收據上的章不是駕校的章。這些學員說他們都是把錢交給那名林教練的,其中4名學員說他們是在吉安駕校報名點內當著該校工作人員的面給的。 “既然我們是在駕校內交的錢、按的指紋,而且林教練當時是吉安駕校的教練,我們當然認為這是跟駕校發生的關系,校方不能推卸責任,讓我們自己去找教練解決。”有學員說。還有學員表示,如果說沒有收他們的錢,校方怎么會允許他們練車呢? 記者聯系上了吉安駕校的負責人陳磊,他說駕校沒有收到過那5名學員的學費,那名林教練之前是掛靠在該駕校的教練,但是約兩個月前已辭職。他說,吉安駕校不曾開收款收據給那幾名學員,也不曾在那些收據上蓋過章。 昨日,之前“失蹤”的林教練打電話給記者,他說學員的收款收據上的章都是駕校蓋的,但是那些收款收據是他自己買的,收款收據上的字是他自己填寫的。 昨日下午,林教練打電話給記者說,他跟那幾位學員協商后,準備把學費退還給學員。 記者咨詢了福建閩騰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華鴻,他說,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他說,如果駕校向學員交付了學員卡,學員有理由認為這是企業的經營行為,至于掛靠方和被掛靠方的內部關系與學員沒有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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