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男子離婚后不交撫養費 前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5-10-10 09:54:33??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劉寶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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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10月10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黃洋)近日,連江縣人民法院對長期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的黃岐鎮男子張維某開出拘留證,隨時可將其拘留。對原配偶魏麗琴來說,這筆每個月600元的撫養費明明是合法權益,但從離婚判決書生效到申請強制執行,要起來實在太難了。 男方兩年來未履行生效判決 魏麗琴的伯父魏先生介紹,魏麗琴與前夫張維某都是黃岐鎮人,經人介紹認識5個月后便結婚,不久便生育了一個兒子。但因感情不合,兩人起訴離婚,連江縣人民法院的判決于2014年1月生效,兒子由女方撫養,男方每月須向女方支付600元撫養費,于2013年11月26日起至孩子18周歲止。 魏先生說,由于男方拒不支付撫養費,侄女魏麗琴于2015年3月向連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局受理立案。“這份于2015年3月25日蓋章生效的執行通知書,7月1日才送達當事人家中,中間間隔時間太長了!”魏先生說,更令人擔心的是,執行通知書上甚至寫錯了被執行人的名字。從魏先生出示的文書上,記者看到抬頭被執行人的名字寫成“張繼某”而非“張維某”。 對此,魏麗琴表示,目前男方仍未履行生效判決,“希望執行人員能采取措施,幫助我們”。 社區曾介入調解但未果 被執行人的經濟情況如何,是否沒有能力支付撫養費?記者聯系到了當事人所在的黃岐鎮海建社區。社區負責人告訴記者,男方家里有獨棟的樓房,經濟情況要好于女方。男方目前在漁船上工作,按照當地該行業的普遍收入情況,一個月的收入在4000~5000元,并非沒有支付撫養費的能力。該負責人表示,社區曾經介入調解,但男方一直避而不見,男方的父母也同樣采取不予理睬的態度。 為此,記者輾轉聯系到張維某,他提到一個細節,是女方曾要求一次性支付30萬元。針對這個說法,魏先生說,雙方離婚之前,魏麗琴確實提出此訴求,但法院沒有支持。魏先生的說法,記者從連江縣人民法院(2014)連民初字第114號民事判決書中得到了印證。之后,記者多次試圖聯系張維某,得知來意之后,他便以正在忙為由掛斷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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