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男子非法私宰2000多頭生豬 涉案400萬元獲刑
2015-09-24 10:19:26?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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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9月24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林安鎮 通訊員 石冰瑩 余彧琦)福清男子吳某等4人在3年多時間非法私宰生豬2000多頭,私用檢疫章證瞞天過海,涉案金額達400萬元。日前,福清市法院分別判處吳某等4人2年10個月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以10萬元到12萬元的罰金。 據介紹,被告吳某等4人常年在福清市龍山街道后山頂附近擺攤賣豬肉。2011年開始,吳某等4人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租賃了一間出租屋合伙私設屠宰場。為了讓消費者相信其銷售的豬肉是經過檢驗檢疫,吳某等人每月繳納400元的費用,買通獸醫站一工作人員拿到刻有“福建”、“肉”、“05”字樣的肉品品質檢驗章,私自將檢驗章蓋在未檢疫的私宰生豬的豬肉上。吳某等4人平均每天私宰生豬兩頭,遇到節假日數量上也進行適當調整。到2014年10月底被抓為止,吳某等4人累計私宰生豬2000多頭,銷售金額高達400萬元。 本案中,吳某等4人違反國家規定,私設生豬屠宰場,從事生豬屠宰、銷售等經營活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雖然吳某等人共同宰殺生豬后根據約定將豬肉予以分配,分別出售和盈利,但本案系分工合作的共同犯罪案件,4名被告人必須對全案的非法經營數額400萬元共同承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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