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首審 擬推行登記制度
2015-08-28 07:27:14??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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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承擔 相應管理職責 養犬管理是一項綜合性工作,涉及到傳染病防治、環境衛生、社會治安、市場交易等方面。 《條例》(草案)為此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養犬管理工作的領導,市、縣(市)區政府確定的養犬登記機構負責定期辦理養犬登記,公安、城市管理、農業、衛生、市場監管等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 同時,《條例》(草案)還就充分發揮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在掌握養犬情況、組織群眾自我管理和監督、調解糾紛等方面的優勢作出規定。 每戶限養一只 實行強制免疫 為控制養犬的數量,《條例》(草案)以養犬登記的方式對養犬設置了行政許可,并規定了相應條件和審批程序。 草案要求,申請養犬的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是住宅單元(或獨戶居住),每戶限養一只; 養犬實行強制免疫制度,申請養犬人應當攜帶犬只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或其他依法確認的動物診療機構對犬只進行健康檢查,接種狂犬病疫苗,領取犬類免疫癥; 鑒于烈性犬只具有較強的攻擊性,對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較大,《條例》(草案)參照其他省市相關的做法,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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