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首審 擬推行登記制度
2015-08-28 07:27:14??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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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8月2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袁麗群) “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哪些犬只屬于‘烈性犬’?”“養犬需登記,具體由哪個部門負責登記?”昨日上午,福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分組審議了《福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委員、代表及市公安局、城管委、市容局等有關部門,針對條例的具體內容,展開了熱烈討論。 有委員認為,城市養犬越發普遍,犬類傷人、犬吠聲擾民等已成投訴熱點,規范養犬勢在必行。該草案透露,養犬擬實行強制免疫及登記制度,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目前,草案還在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中。 擬推養犬登記實行強制免疫 清晨或傍晚,市民出門散步,經常會見到不少人邊散步邊遛狗,城市養犬變得越發普遍。而同時,由此引發的社會問題也日益突出,犬類傷人、犬吠聲擾民等已成為不少市民關注和投訴的熱點。 據記者了解,草案擬對養犬實行強制免疫和登記制度,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飼養未經免疫和登記的犬只。犬類登記今后或需持犬類免疫證、申請人身份證等有關材料前往有關部門辦理。同時,草案擬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養犬人需定期持犬類免疫證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或依法確認的診療機構接種狂犬病疫苗。 飼養未經登記的犬只,草案也擬規定由養犬登記機構對犬只予以沒收,并處以相應罰款。 犬只不得放養出戶需束鏈條 海都報曾多次報道犬類傷人事件,如《學校工地躥出惡犬咬傷路人》等,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記者注意到,報道的多起犬類傷人事件,犬類未束鏈條都是主要原因。 此次審議的條例(草案)透露,福州城市養犬擬進一步規范養犬人的行為,如要求犬只不得放養,應當拴養或者圈養。個人攜犬出門,需束犬鏈并有成年人牽領、看管,犬只乘坐電梯應為犬只戴嘴套,或者將犬只裝入籠內、袋內,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且應即時清除犬只糞便和嘔吐物等。 若違反上述規定,草案也擬規定由相關部門給予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或沒收犬只,并吊銷養犬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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