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清上蓮鄉(xiāng)原鄉(xiāng)長收好處費19.4萬元 一審獲刑7年
2015-08-06 10:17:10?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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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wǎng)8月6日訊(福州晚報首席記者 陳鴻星) 閩清縣上蓮鄉(xiāng)政府原鄉(xiāng)長黃敏,利用職務便利,笑納包工頭送上的好處費19.4萬元。日前,閩清縣法院以受賄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 閩清縣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敏利用擔任閩清縣上蓮鄉(xiāng)鄉(xiāng)長的職務便利,在多個工程項目中,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送的好處費共計19.4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gòu)成受賄罪。他犯罪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是自首,還退出了部分贓款,依法予以減輕和從輕處罰。該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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