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7月26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陳銀燕 文/攝)在快餐店的8元區和3元區分別點了兩道菜,結賬的時候卻被算了13元和5元,前天陳女士在五一中路汽車南站吃飯就遭遇此事,她向茶亭工商所投訴。 陳女士說,前天早上10點半左右,她從大利嘉城辦完事情出來,到對面汽車南站附近“姥舅家餐館”吃飯。由于該餐館屬于自選快餐性質,陳女士就在8元區點了工作人員推薦的一碗酸菜魚,在3元區點了一碟花菜和一碗稀飯。可結賬的時候工作人員報出20元。 工作人員解釋說,酸菜魚一碗13元,花菜一碟5元,稀飯一碗2元。可是點餐柜子里面明明標的是8元區和3元區,為何結賬時卻發生變化呢?對此,工作人員指著柜臺另一端告訴陳女士,柜臺另一邊標著12元區,說明這個柜子里面的菜是8元到12元。陳女士覺得兩個標價的位置相差如此遠,很容易造成誤導,而且酸菜魚就擺在8元區附近,客人理所當然以為是8元一碗,隨后陳女士撥打了12315投訴。 茶亭工商所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后,認為這種標價方式不規范,要求店方退還多收的錢,同時責令店家整改店里不規范標價方式。對于店家退的錢,陳女士謝絕了,她表示只是要求店家明碼標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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