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司法局琯頭司法所原所長濫用職權受賄獲刑
2015-07-20 15:17:5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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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7月20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涂明 通訊員 鄭鋒 林彥君)連江縣司法局琯頭司法所原所長林某因濫用職權、受賄,近日,被連江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連江縣法院查明,林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連江縣琯頭鎮轄區內社區矯正工作中,不按規定對在矯人員進行矯正監管,不認真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矯正工作管理混亂,致使2名在矯人員因違法行為,應當建議收監而未及時發現與建議;5名在矯人員處于脫管狀態,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林某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達754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濫用職權罪、受賄罪。 該院認為,林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主要受賄事實,并退出違法所得,確有悔罪表現,可減輕處罰。最終,林某被判處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數罪并罰后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個月,并對其違法所得754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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