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小區內卻被貼罰單 交警稱抄告行為并無不妥
2015-07-19 08:43:0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東南網7月19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涂明) “現在交警能進小區抄告?”昨日,福州陳先生撥打海都報熱線95060反映稱,他車停在省直機關屏西住宅區內(屏西小學綠色通道旁),被鼓樓交警大隊貼了張違章停車的罰單,其認為交警的做法超出了其職權。 陳先生說,17日晚,他下樓發現自己停在小區內的車被貼了罰單,“不知警察有何依據進小區貼罰單?”罰單上注明其車所停地點是屏西路,陳先生認為,屏西路是小區大門外面的路,而小區里面的路叫長安大道,這并非市政規劃路。 根據道交法的規定,車停在小區內,交警無權對機動車停放作出處罰。陳先生稱,他是公職律師,確信交警作出的行政處罰是錯誤的,他正考慮是否對鼓樓交警大隊作出行政訴訟。 福州交警相關人士表示,橫穿省直屏西住宅區的屏西路比較特殊,雖然有一部分在小區內,但該路段可以通行公交車以及非小區住戶的私家車,所以屬公共道路。因此,鼓樓交警對陳先生違章停車進行抄告,并無不妥。 昨日下午,記者撥打了鼓樓交警大隊的電話,值班民警表示,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到該大隊窗口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可以與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屏西住宅區管理科聯系。 |
相關閱讀:
- [ 01-31]畫了停車位又設禁停牌 軟二上班族交了費卻被貼罰單
- [ 10-19]福州沙灘公園擠爆 近百輛車被貼罰單
- [ 05-27]“城管很忙”:街巷違停車輛貼罰單惹爭議
- [ 05-13]市民在廈門高林停車未交錢 輪胎被放氣車上貼罰單
- [ 05-08]莆田醫院內亂停車被貼罰單 警方稱也屬公共場所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