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祥香檳風范惡犬連續傷人 警方行政警告遛狗者
2015-07-01 10:06:30?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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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7月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湯先增 涂明)福州正祥香檳風范小區,一只大狗在4天內先后撲向兩名幼兒,一次咬傷幼兒的保姆,一次抓傷一名幼兒臀部。令人詫異的是,惡犬連續傷人,狗主人卻未對傷者道歉,也沒受到任何處罰,相關部門對惡犬是否患狂犬病一無所知。 在海都報的持續報道和福州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下,正祥香檳風范小區惡狗連續傷人事件終于有了處理結果。警方對遛狗者陳某予以行政警告處罰,未對其進行罰款。據了解,這是福州公開發布的對因疏于管理導致狗咬人的首次行政處罰。 傷者不滿賠償 可上法院起訴 倉山公安分局在傳給海都報的書面材料中稱,6月18日上午10時許,正祥香檳風范小區居民陳某在該小區內遛狗時,其狗將小區一業主雇請的保姆吳某的右腿咬傷。事發后,雙方自行和解,由陳某一次性賠付吳某醫藥費900元。6月21日下午5時許,陳某在該小區遛狗時,這條狗沖向居民張某的孩子,并將孩子的右邊臀部抓傷。在民警調查期間,陳某讓母親李新民與張某協商,表示先期賠付400元錢。當事雙方就犬只傷人事件達成諒解意向,并簽字確認后,民警離開現場。后雙方對賠償金額產生較大分歧,無法達成調解協議。 警方給出的處理結果是:陳某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因未達成調解協議,建新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陳某予以行政警告處罰,并告知被侵害人關于人身傷害的賠償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相關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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