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販毒案4分鐘判決 臺江法院刑事速裁再出新招
2015-06-11 09:25:01?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聞網6月11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錢嘉宜 程仁山 通訊員 李潔淼榕法媛)昨日,臺江區人民法院采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開庭審理并宣判了4起刑事案件,整個過程僅耗時16分鐘,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自2014年9月成為全國18個速裁試點之一、我市唯一速裁試點以來,該院已采用速裁程序審理80余起刑事案件,而此次審理引入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在我省尚屬首例,從律師介入到法院宣判僅用時35分鐘。 從法援律師介入 到宣判僅35分鐘 昨日上午9點10分,臺江區人民法院,4名涉嫌販賣毒品罪的被告人在開庭前提出刑事速裁法律幫助申請。隨即,市法律援助中心駐臺江區人民法院聯絡點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師柯繼賢,來到一號法庭指導4名被告人填寫《福州市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法律幫助申請表》,提供法律咨詢和建議,告知被告人適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等,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4名被告人均希望盡快判決,一致申請適用刑事速裁法律程序。9時30分,臺江法院以刑事速裁程序開庭審理。 “對公訴機關指控你販賣毒品,有沒有異議?”開庭后,法官向被告人張某發問。“沒有異議。”張某回答。“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你有沒有異議?”“沒有異議。”今年4月3日,張某因向他人販賣甲基苯丙胺1.52克被抓獲,由于到案后自愿認罪,對起訴罪名和量刑建議均無異議,庭審省略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程序,直接進入最后陳述。 從開庭到判決,整個過程只用了4分鐘。法官一次性審理了4起販毒案件,其間并未離席,一口氣宣判完畢,并送達判決書,耗時僅16分鐘。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個月到8個月的刑期。9點45分宣判結束。從法援律師介入到判決,僅用時35分鐘。 |
相關閱讀:
- [ 06-04]廈警方破獲特大販毒案 繳獲K粉133公斤毒資310萬
- [ 06-04]廈門警方破獲一特大販毒案 四毒深山制133公斤K粉
- [ 05-22]網上賣冰毒假稱冰糖 警方破獲首例網絡特大販毒案
- [ 05-19]莆田秀嶼檢察院提前介入一涉案14公斤冰毒特大販毒案
- [ 05-13]警方順藤摸瓜 破獲特大販毒案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