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雄豐駕校科目二到科目四 兩月沒過罰千元?
2015-06-11 08:15:59?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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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6月1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李拯)“科目二到科目四,學員必須在兩個月內考完,這真是讓人壓力山大!”近日,福州市民陳先生撥打95060反映,他在雄豐駕校報名學車,被要求簽訂《補充協議》,必須在科目一合格后60個工作日內,完成剩下所有考試項目,否則就要被罰千元違約金。該協議是否合適,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學員:不簽協議就不排考科目一 陳先生是福建農林大學的學生,最近和同學來到雄豐駕校報名?!敖涣隋X簽了合同,還沒等正式開始練車,駕校方面就要求我們再簽一份《補充協議》?!标愊壬f,根據這份協議,他們必須在科目一考完后60個工作日內,完成科目二到科目四的考試,否則就算違約,要交違約金1000元。 雄豐駕校近日回應稱,因近期福州科目一考試部分暫停,他們為了盡快消化滯留學員,的確有和學員簽訂《補充協議》,其原因在于有些學員通過科目一后不來練車,會占用他人考試名額,導致其他學員無法參加考試。 針對侵權和亂收費的質疑,該駕校強調,并未強迫學員簽訂這份協議。 律師:該《補充協議》和警方規定有沖突 昨日,記者查看了這份《補充協議》。協議要求,學員必須在科目一考試通過后60個工作日內,完成科目二至科目四的考試,考試不及格需要預約補考,等待時間不計入6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試的時間每超過一個月,學員將被扣違約金1000元,若超過3個月,則按照自愿退學處理。協議還規定,駕校也應在相應時間內,安排學員參加科目二至科目四考試,否則也算違約。 “這份協議給了學員很大壓力?!备V菀毁Y深駕校教練稱,若簽訂了這份協議,意味著學員基本失去了學車時間的自主選擇權,必須根據駕校安排,高密度地完成學時、參加考試。 福建閩君律師事務所卓文斌律師表示,根據警方規定,學員在通過科目一考試后,學籍可以保留3年,而雄豐駕校的這份《補充協議》,關于“6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試”、“逾期3個月按自動退學處理”的內容,和警方規定是有沖突的。 昨日,記者聯系了福州、閩侯兩級運管部門。部門均表示,雄豐駕校的確有和學員簽這份《補充協議》,目的是盡快消化學員,“但我們已要求駕校方面必須做好解釋工作,不能強迫、威脅學員簽訂協議”。對于學員的質疑,部門稱,若發現駕校有亂收費情況,可向他們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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