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頭抓拍現場執法常態化 榕四城區日查加塞千余起
2015-06-02 07:43:41?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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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6月2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陳敏靈 通訊員榕警)記者昨日從市交警支隊獲悉,自3月7日實行“交巡分離”警務改革以來,福州市交警在四城區共查處加塞違法行為11.6萬起,平均日查千余起。今后警方將繼續加大探頭抓拍和現場執法力度,對加塞行為進行常態化查處。 近年來,榕城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增大,目前已突破60萬輛,早晚高峰期,一些車輛加塞、亂變道,時常引發或加劇路面堵情。來自城西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的數據顯示,目前,該中心每天平均處理近150起交通事故,其中近八成是因司機隨意變道引發的。 目前,福州市警方已明確6種行為屬加塞。一是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二是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未依次排隊,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影響前方車輛正常行駛的;三是機動車通過設置了導向車道的路口,未依次排隊,在車道的實線分界線隨意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四是機動車從左轉彎車道直行的;五是機動車從直行車道駛入左轉彎待轉區的;六是機動車規避路口直行紅燈,采用右轉彎繞行實現直行的。 這些加塞行為,所對應的處罰標準不一樣。如在實線區加塞,按違反禁止標線處罰,記3分、罰150元;在虛線處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記2分、罰150元;機動車通過路口不按導向車道行駛,記2分、罰100元;機動車逆向行駛,記3分、罰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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