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建二公司打車到火車南站 司機疑繞路收107元
2015-05-25 08:04:54?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聞網5月25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莫思予)昨日下午,市民鄭小姐通過本報官方微博@福州日報反映,年過八旬的爺爺從電建二公司打車到火車南站,被出租車司機繞遠路,索要了107元車費。“欺騙一個出行不便的老人實屬不該!” 鄭小姐告訴記者,昨日下午2時許,她爺爺在晉安區北二環中路的電建二公司附近攔了一輛出租車,要去火車南站。鄭依伯上車后,要求司機走二環。“但司機拒絕了,理由是走二環容易堵。”鄭小姐說,爺爺年紀大了,能打到車也不容易,就由著出租車開上了三環。 到達目的地后,出租車司機開出107元車費。“怎么會這么貴?”鄭依伯起了疑心,當下就打電話給兒子鄭先生,兒子也是一名出租車司機。鄭先生認為,憑他的行車經驗,這段路程就算走三環也不可能有上百元的車費,父親肯定被繞遠路了,但當事司機在電話一頭矢口否認,“他態度蠻橫地責怪我爺爺年紀大了,眼睛不好使,說話不清楚。”鄭小姐說。 記者從鄭小姐出示的票據上看到,電建二公司到火車南站,原本20公里的路程,這輛車牌號為閩AT6258的出租車從14時28分到15時05分,行駛了36.5公里,車費107元。“從電建二公司到火車南站七八十元夠了。”鄭先生向多名同事求證,大家也都認為司機繞路,或計價表有問題。 記者隨后將此事反映給當事司機所在的世紀風出租車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結合鄭小姐的說法和票據來看,司機應該是繞道了。“3個工作日內,工作人員會將處理結果反饋給鄭小姐,給她一個滿意的答復。”這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若情況屬實,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司機進行處罰。 |
相關閱讀:
- [ 03-24]火車南站電梯停用旅客不便 回應:因為春季檢修
- [ 03-10]陽光城大都會15萬買火車南站超值商鋪
- [ 03-04]火車南站地塊將建旅游商品購物點 開發思路報審
- [ 03-04]福州火車南站站后路地塊將建商品購物點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