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兩熊孩子“攜槍”坐車 一路射人射車(圖)
2015-05-15 08:14:2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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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2路公交車上,兩個孩子朝窗外頻頻“開槍”(海都讀者供圖) 東南網5月15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徐豐 毛朝青) 前日,兩名小學生把92路公交車當成了“移動城堡”,一上車,就掏出兩把玩具手槍,向窗外頻頻射出塑料子彈。同車市民鄭女士看得膽戰心驚,擔心路過的人或車被射中,便拍下照片發上微博,希望家長能教育一下孩子。 鄭女士說,前日下午4點半,她乘坐92路公交車時,看到兩名背著書包、系著紅領巾的孩子從福州市防疫站公交站上車,剛坐穩,就掏出兩把玩具手槍,對著窗外頻頻射出黃色的塑料圓形子彈?!昂⒆觽兠闇实牟粌H有其他車的輪胎,還有天橋上的行人”,鄭女士說,她無法看到是否有路人被射中,但很擔心有人眼睛被射傷,或有車被射中引發交通事故。 鄭女士說,孩子可能來自上車車站附近的群眾路小學,最終到了大名城公交站下車,一路“開槍”20多分鐘,一直沒有家長看護。 昨日中午,記者走訪群眾路小學周邊,發現兩家文具、玩具店竟有售危險的電動連發槍。在“嘉達文化用品店”外,擺著一把電動連發長槍,其說明書稱,該槍可發射軟橡膠彈。在“旺隆文具玩具店”,店主先否認有銷售玩具手槍,但被記者發現其柜臺內就擺著一罐黃色彈珠子彈后,店主改口稱,“手槍沒有,只有沖鋒槍”,并將記者帶入內間,拿出一把玩具微型沖鋒槍,其包裝上無廠家,只寫著“充電連發”,能連發白色塑料彈,傷害威力頗大。店主很謹慎,不許記者多看或拍照。 記者隨后將上述兩店的情況向工商12315平臺舉報。對于小學生玩槍行為,廣東國悅(福州)律師事務所的洪序耿律師解釋,孩子如未滿14歲,是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一旦給他人造成傷害,雖可免予刑事處罰,但家長仍有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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