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交警加大車輛違停處罰力度 4月至今拖車258輛
2015-05-13 08:08:27?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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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鼓屏路,不少小車違停在人行道上 在溫泉支路一家火鍋店門前有空車位,一輛閩AVC912小車卻將車停在人行道的盲道上;在東大路中國農業銀行門前,也還有4個空車位,閩A1326G小車卻違停路邊;閩ADU019小車逆行停在金湯路單向道上,旁邊就是地下車庫。交警對上述3輛小車進行鎖車處理。 “有些車主為省下停車費,就冒險違停。”交警提醒,停車費才10元多,違停被鎖車,卻要面臨罰款150元、記3分的處罰,可謂得不償失,廣大車主不要有僥幸心理。 膽兒肥:禁停牌下壓反光柱?拖! 上午10點半,記者隨警在鼓西路巡查,在舊米倉新村小區正門口看到,一輛閩AFX809銀色小車,竟停在一面禁停標志牌下,還將警方為防違停所設的反光柱壓扁。 現場圍觀市民林先生說,“這司機‘膽太肥’了,敢停禁停牌下面。”隨后,交警對該車進行拖車處理,海都記者注意到,該車車底的地上,也寫著禁停提醒。 據交警介紹,對于堵住道路、嚴重影響人車通行等違停情節嚴重的機動車,交警會予以拖車處理。為嚴查違停,鼓樓交警已加大查處力度,每天上午8點到晚上10點均有民警在路面上執勤,在一些重點路段設置隔離欄,限制車輛違停在路邊。該方式效果顯著,將在全市進行推廣。 交警介紹,近期在強化禁停路段常態化管理的同時,對市民反映強烈的小區周邊夜間停車不便等問題,交警部門也做了人性化管理。經認真梳理,對夜間(22:00—次日7:00)不影響交通安全通行的非禁停路段,允許小區居民臨時停車,以解決部分小區停車泊位不足導致的夜間停車不便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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