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坊小區停車費公示70收170 物業:代收場地費
2015-05-07 09:56:41?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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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標價牌上只標示70元 福州新聞網5月7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何珍/文 張人峰/攝)“福州市物業小區停車收費標價牌明明白白寫著:地面停車位按月停放的每輛收費60元,地下車位70元,但是物業在收費時地下車位卻收170元,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家住鼓樓區丞相路丞相坊小區的業主向福州晚報新聞熱線968800反映小區物業停車收費的問題。 業主陳先生說,他們是三坊七巷拆遷安置到丞相坊小區的,他和親戚都是去年剛搬進來的,親戚去辦理小區停車卡時物業要收170元每月每輛停車費,但是在物價局的收費標價牌上卻寫著地面停車每月60元,地下停車70元。物業為什么不按照物價局的收費標準來收,要多收100元錢? 根據陳先生了解,目前地面的停車位已經都被先搬進來的業主租了,后來的業主都只能將車停到地下,而且地下停車位很多。如果地下停車位只比地面的貴十幾二十元,大家都還能接受,但多收100元就太不合理了。 對于業主反映的地下停車收費標準的問題,該小區保安說,停車收費都是按物價部門的定價來收的,月租的業主地面停車收60元,地下收170元,臨時停車的業主一天收5元。記者在該小區入口處看到福州市物業小區停車收費標價牌標示的收費標準是小車地面車位(含架空層)8時至20時收費3元,地下車位5元;20時到次日8時地面收費5元,地下10元,按月停放的每月60元,地下車位170元。 福建欣海物業林經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業主已經不止一次向媒體和相關部門反映過地下停車位收費問題,物業都已經給過答復了。丞相坊小區地下停車位不屬于公共產權車位,物業是受福州市鼓樓區經營公司的委托代收100元的場地使用費。不過這個問題很快就要解決了,目前正在辦理地下停車位的產權證,一辦好就開始賣了,到時候有購買車位的業主就不需要交場地使用費了,只要交管理服務費就行了。 福州市物價局檢查分局的張主任說,小區地下停車位收費要看產權歸屬,如果產權是屬于全體業主的,根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物業只能代全體業主收場地使用費作為專項維修基金,但不能作為物業收入,且這項收費必須要公布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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