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倉山H&M店40天內10位顧客丟手機 店方拒讓查看監控
2015-03-18 07:00:12??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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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 是否查看監控雙方都有權利 如手機在店內被偷,商家應負相應責任 丟手機者是否有權看店家的監控視頻,商家是否需要賠償顧客損失?對此,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丁兆增表示,消費者有權利要求商店提供監控,但如果內容涉及到商店隱私,商店也有權利不給。 至于商家是否需要賠償,丁兆增認為商家應該舉證是否起到安全保障責任,他引用《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至圣律師事務所律師謝長華也表示,是否查看監控消費者和商家都有權利,但H&M以商業機密不給看理由并不充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如果警方介入調查發現,消費者手機確實在店里被偷,店家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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