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的哥拼客不打表還威脅乘客 車主代罰5000元
2015-01-25 09:09:53??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司機回應】 雙方因車費起爭執 想把乘客載回上車點 據了解,閩AT8766出租車屬個體車主管理,掛靠福州市出租汽車公司,當事司機姓詹,四川人,是當晚臨時代班司機。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福州市交通運輸投訴中心,該司機做了筆錄。據他介紹,他確實在火車站的出租車營運點載了一對夫妻前往倉山萬達,駛出后來到站前路,征求前兩位乘客同意后又搭載了一名老人前往一家醫院。當車開到二環路銅盤路口,他提出先送老人回家,那對夫妻表示了同意。“打表差不多要四五十元,這樣,我就少算點,就40元吧,但他們不同意。”詹司機告訴記者,因為雙方就車費發生爭執,他打算將他們拉回火車站去。當車掉頭開到左海家具城時,車上那對夫妻突然拉了車門下車。他也下了車,繼續與他們爭執。“最后,他們只付了11元夜間起步價,并說要投訴我,然后就離開了。我沒有帶刀,也沒有拔刀。” 對于“再慢慢跟你們玩兒”這些狠話,這名詹姓司機也表示自己并未說過。 |
相關閱讀:
- [ 08-13]的哥半小時拼客四次拒載兩次 記者拍下整個視頻
- [ 08-12]的哥半小時拼客四次拒載兩次 記者拍下整個視頻
- [ 04-03]拒載繞道拼客不打表 福州21名的哥被停崗三個月
- [ 12-30]福州妙齡女拍視頻智斗拼客的哥 涉事者被停崗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