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連江“黃岐海盜”最后一名主犯被執行死刑
2015-01-20 07:25:31??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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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船上的香煙,連昔日相識都不放過 “黃岐海盜”作案時,少數人留在船上,多數人蒙面、持械,先劫持船員、洗劫財物,然后對被劫船員進行威脅、毆打、捆綁、蒙眼,最后綁石沉海或者炸船。為了殺人滅口,六親不認。 1990年3月,王玉恩、林本勇等14人出海在浙江溫州海域打劫“浙瑞漁16132號”漁船時,海盜林玉清在偵察階段,在船上發現自己朋友潘寶杰。林玉清曾與潘寶杰有生意往來,并在其家中住過一段時間。對方認出林玉清之后,海盜遂撤回,打算放棄搶劫,但期間,林本勇等人發現對方船上有香煙,再次商定搶劫該船。 當月21日晚,林玉清等3人留在船上,其他人沖進“浙瑞漁16132號”,對浙江船上5名船員進行威脅、毆打、捆綁,并將該船開往外海。 當晚10時,林本勇等人將5名船員從船艙中押出,用布條蒙上雙眼,身上系上墜石,然后逐一拋入海中溺死。之后,林本勇等人搶走該船上18箱良友牌香煙(價值25.11萬元),搶走啟動機、水泵以及2800元現金。之后,他們將該船炸沉。 在法庭上,潘寶杰女兒曾大聲哭訴,責罵林玉清,認為自己父親待林玉清不薄,對方不應如此殘忍。 上世紀九十年代,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核準,王玉恩等9人被判處死刑,并被處決。另外13人被判處三年到死緩不等的刑期。林本勇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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