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五城區禁行超標電動車和未注冊電動車首個工作日
警方在銅盤路與福飛路交叉路口設崗查車
□東快記者李歡騰劉興通訊員鼓交巡文/圖
2015年1月1日起,福州鼓樓、臺江、晉安、倉山和馬尾行政轄區范圍內所有市區道路禁止超標準和未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通行。昨日上午10點,鼓樓區交巡警大隊機特二中隊組織民警在福飛南路與銅盤路交叉口設崗查車。在40分鐘的行動中,共有7輛超標電動車被查,僥幸心理成為這些車主上路的主要原因。警方表示,車輛被暫扣后,車主需到處理窗口進行處理,同時還將面臨200元的罰款處罰。
據東南快報記者了解,本次限行是福州警方自2010年8月15日首次限行以來,第4次擴大限行范圍。
此外,雖然福州警方多次出臺關于超標電動車和未登記電動車的限行通知,但是,據東南快報記者觀察,不管是在福州市區還是在二環等其他路段,超標電動車依然會出現,甚至很多車主騎車過程中,車速很快,并經常出現違規行駛的問題。
查處現場
多次被查僥幸上路再被查
昨天上午10點10分左右,從事裝修工作的朱先生騎著他的超標電動車,停在福飛南路與銅盤路交叉口的路邊打電話。而這一幕也被正在執勤的民警看到。隨后,民警對朱先生的超標電動車實行了暫扣,而朱先生則一臉無奈地站在處罰點。
據朱先生介紹,他的電動車已經買了兩三年了,自從福州市區對超標電動車實行限行之后,他也已經多次被查。而之前被查,在現場繳納罰款后便可以離開,這次被扣車還是第一次。
朱先生告訴東南快報記者,他早就知道福州市區對超標電動車實行禁行。但是,他考慮到自己經常要在市區到處跑,而超標電動車的車速比合格電動車要快,在工作途中能夠減少很多時間。因此,他之前雖被查多次,但是一直騎著超標電動車。
警方對違法車主進行處罰
騎超標車送大米被查處
上午10點半左右,一小伙騎車行駛至福飛南路與銅盤路交叉口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攔下。車子上除了車主外,前面的腳踏板上,竟然還堆放著3袋大米。隨后,民警將超標電動車推至設崗處。將3袋大米卸下后,民警根據相關法規,對超標電動車實行暫扣。而電動車車主在拿到民警開出的福州市公安局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后,便離開現場。3袋大米則被留在了原地。
11點左右,離開現場近30分鐘的電動車車主仍未回來取大米。為了防止大米丟失,路邊崗亭的工作人員,將大米先移到崗亭內,等候車主來取。
隨后,東南快報記者從執勤民警處獲悉,昨天上午查處的超標電動車,均有警方實行暫扣,并將車輛暫時停放在停車場。車主則需要拿著暫扣憑證,到警方的處理窗口接受相應的處罰。
記者調查
超標電動車上路車主多存僥幸心理
昨日下午5點左右,東南快報記者在鼓樓區東街和仙塔街交叉口看到,超標電動車仍然不時地出現,車速也明顯比合格電動車要快。
東南快報記者經過近30分鐘的蹲守,粗略統計,有近10輛超標電動車在此通過。其中一些超標電動車腳踏板上,還堆放著貨物,但在通過路口時的車速依然比普通電動車要快。此外,多數超標電動車穿過路口后,直接行駛在機動車道上,存在著道路安全隱患。
據相關部門不完全統計,2014年全年所發生交通事故中,涉及電動車的事故占近3-4成,而超標電動車占電動車事故中的比例更是多達近7成。
“事故一般發生在機動車變換車道或行人更改方向時,從后面高速駛來的電動車,往往剎車不及,撞上了。”福州市交巡警支隊案調民警表示,其實很多人把電動車稱為“肉包鐵”,由于不達標的電摩超速行駛、不按規定道路行駛等,事故頻發,而缺乏安全保護的騎車人也極易受傷。
“汽車和摩托車駕駛員一般都經過嚴格培訓,電動車就不一樣了,隨便哪個人只要敢騎就可以上路。”案調民警告訴記者,這也是電動車事故多發的原因。此外,不少人的超標電動車也并未按規定登記,同時無強制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對肇事者、受害人及他們的家庭損害極大。對此,警方也將加大對超標電動車的整治力度,減少超標電動車所造成的道路安全隱患。
據警方人士介紹,福州七縣市轄區所有道路,對已購買的超標電動車設置3年過渡期,從去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在上述區域行駛將處以100元罰款,過渡期滿后仍上路的,處以200元罰款。對已購買的超標電動車給予3年過渡期(即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但不予注冊登記,由各縣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取分階段實施限制道路通行的措施進行管理。而8月1日后在各縣市購買的未列入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將一律不予注冊登記。
市民支招
根治超標電動車公共交通需完善
“狠抓嚴管是治理電動自行車的有效手段。”接受采訪的不少市民說,但根治亂象的長久之策還要靠更加完善的公共交通。
“根治超標電動車的最好辦法,就是為市民提供快捷、便宜的公共交通服務。”福建求拓律師事務所龔為民向東南快報記者表示。
他告訴東南快報記者,近幾年,隨著地鐵和高架橋的修建,原本的道路變得更窄,整個道路的車輛容量不斷變小。而站在一個市民的角度,面對高峰期的福州路面,現有的公共交通方式只有公交車,如果交通出現擁擠,市民便會堵在路上。而電動車方便、快捷,便成為廣大市民的優先選擇,為了更快,超標電動車也越來越多。
“公共交通尚需改善,也是目前福州超標電動車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他表示,想要完全禁止路面上的超標電動車,便需要為市民提供更加便宜、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使得市民在選擇出行方式時,有更多的選擇性。他個人認為,如果福州的地鐵等相關交通設施能夠盡早完成,福州的交通狀況將得到極大緩解,才有望根治超標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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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限超”范圍逐年延伸擴大
據了解,從2010年起,福州警方出臺了“限電(摩)限摩”舉措。至今,超標、未注冊電動車限行范圍持續擴大。
2010年8月15日起,鼓樓、臺江、晉安區域的“四縱四橫”道路,限制超標準電動自行車和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通行,但允許在限行道路與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橫穿。
2011年1月22日,限行范圍擴大,在原有“四縱四橫”限行路段的基礎上,延伸至市中心的16條路段和7座跨江大橋。
2013年4月10日起,福州市再次擴大“限摩限超電”區域,變為“二環路(含主輔路)以內道路限制摩托車和超標準電動自行車和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通行”。
2014年8月1日起,三環路(含主輔路)以內所有道路,禁止超標準和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通行。
2015年1月1日起,將在福州市區(含五城區)所有道路上全面實施“限超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