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五城區(qū)禁超標電動車 警方設崗車主仍僥幸上路
2015-01-05 06:50:07? ?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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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支招 根治超標電動車公共交通需完善 “狠抓嚴管是治理電動自行車的有效手段。”接受采訪的不少市民說,但根治亂象的長久之策還要靠更加完善的公共交通。 “根治超標電動車的最好辦法,就是為市民提供快捷、便宜的公共交通服務。”福建求拓律師事務所龔為民向東南快報記者表示。 他告訴東南快報記者,近幾年,隨著地鐵和高架橋的修建,原本的道路變得更窄,整個道路的車輛容量不斷變小。而站在一個市民的角度,面對高峰期的福州路面,現(xiàn)有的公共交通方式只有公交車,如果交通出現(xiàn)擁擠,市民便會堵在路上。而電動車方便、快捷,便成為廣大市民的優(yōu)先選擇,為了更快,超標電動車也越來越多。 “公共交通尚需改善,也是目前福州超標電動車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他表示,想要完全禁止路面上的超標電動車,便需要為市民提供更加便宜、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使得市民在選擇出行方式時,有更多的選擇性。他個人認為,如果福州的地鐵等相關交通設施能夠盡早完成,福州的交通狀況將得到極大緩解,才有望根治超標電動車。 相關鏈接 福州“限超”范圍逐年延伸擴大 據(jù)了解,從2010年起,福州警方出臺了“限電(摩)限摩”舉措。至今,超標、未注冊電動車限行范圍持續(xù)擴大。 2010年8月15日起,鼓樓、臺江、晉安區(qū)域的“四縱四橫”道路,限制超標準電動自行車和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通行,但允許在限行道路與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橫穿。 2011年1月22日,限行范圍擴大,在原有“四縱四橫”限行路段的基礎上,延伸至市中心的16條路段和7座跨江大橋。 2013年4月10日起,福州市再次擴大“限摩限超電”區(qū)域,變?yōu)椤岸h(huán)路(含主輔路)以內道路限制摩托車和超標準電動自行車和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通行”。 2014年8月1日起,三環(huán)路(含主輔路)以內所有道路,禁止超標準和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通行。 2015年1月1日起,將在福州市區(qū)(含五城區(qū))所有道路上全面實施“限超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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