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五城區禁超標電動車 警方設崗車主仍僥幸上路
2015-01-05 06:50:07? ?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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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對違法車主進行處罰 騎超標車送大米被查處 上午10點半左右,一小伙騎車行駛至福飛南路與銅盤路交叉口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攔下。車子上除了車主外,前面的腳踏板上,竟然還堆放著3袋大米。隨后,民警將超標電動車推至設崗處。將3袋大米卸下后,民警根據相關法規,對超標電動車實行暫扣。而電動車車主在拿到民警開出的福州市公安局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后,便離開現場。3袋大米則被留在了原地。 11點左右,離開現場近30分鐘的電動車車主仍未回來取大米。為了防止大米丟失,路邊崗亭的工作人員,將大米先移到崗亭內,等候車主來取。 隨后,東南快報記者從執勤民警處獲悉,昨天上午查處的超標電動車,均有警方實行暫扣,并將車輛暫時停放在停車場。車主則需要拿著暫扣憑證,到警方的處理窗口接受相應的處罰。 記者調查 超標電動車上路車主多存僥幸心理 昨日下午5點左右,東南快報記者在鼓樓區東街和仙塔街交叉口看到,超標電動車仍然不時地出現,車速也明顯比合格電動車要快。 東南快報記者經過近30分鐘的蹲守,粗略統計,有近10輛超標電動車在此通過。其中一些超標電動車腳踏板上,還堆放著貨物,但在通過路口時的車速依然比普通電動車要快。此外,多數超標電動車穿過路口后,直接行駛在機動車道上,存在著道路安全隱患。 據相關部門不完全統計,2014年全年所發生交通事故中,涉及電動車的事故占近3-4成,而超標電動車占電動車事故中的比例更是多達近7成。 “事故一般發生在機動車變換車道或行人更改方向時,從后面高速駛來的電動車,往往剎車不及,撞上了。”福州市交巡警支隊案調民警表示,其實很多人把電動車稱為“肉包鐵”,由于不達標的電摩超速行駛、不按規定道路行駛等,事故頻發,而缺乏安全保護的騎車人也極易受傷。 “汽車和摩托車駕駛員一般都經過嚴格培訓,電動車就不一樣了,隨便哪個人只要敢騎就可以上路。”案調民警告訴記者,這也是電動車事故多發的原因。此外,不少人的超標電動車也并未按規定登記,同時無強制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對肇事者、受害人及他們的家庭損害極大。對此,警方也將加大對超標電動車的整治力度,減少超標電動車所造成的道路安全隱患。 據警方人士介紹,福州七縣市轄區所有道路,對已購買的超標電動車設置3年過渡期,從去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在上述區域行駛將處以100元罰款,過渡期滿后仍上路的,處以200元罰款。對已購買的超標電動車給予3年過渡期(即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但不予注冊登記,由各縣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取分階段實施限制道路通行的措施進行管理。而8月1日后在各縣市購買的未列入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將一律不予注冊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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