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整治施工揚塵 問題責任主體列入"黑名單"一年
2014-12-12 10:22:02??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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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12月11日電 記者從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12月15日起,福州將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施工揚塵集中整治工作,對被列入“黑名單曝光臺”的責任主體,實行一年有效期。 據記者了解,此次揚塵整治范圍包括福州市五城區所有施工工地,即房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含挖掘占道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整治內容包括建設、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落實文明施工和揚塵防治措施情況。其中圍擋和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廢棄物的運輸和處理、施工現場的防塵降塵措施是否到位,都是這次整治的重點內容。 整治期間,福建省住建廳每周將抽查不同網格、不同類型項目。如果發現項目因揚塵問題被責令停工改正,或者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因揚塵問題被責令改正2次以上(含2次),或者同一企業3個以上(含3個)項目被責令改正,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都將被列入揚塵“黑名單”,并在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的“黑名單曝光臺”上向社會公開曝光。對于重大揚塵污染問題,將跟蹤報道查處情況,同時在媒體上實名曝光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及項目名稱。 除了被列入“黑名單”之外,責任主體還將面臨罰款的風險。對于施工工地存在重大揚塵問題,致使大氣環境受到污染的(按福州市環保局制定的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福州市建委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責令限期整改,處2萬元以下罰款;對逾期仍未達到當地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責令項目停工改正。 據悉,對因揚塵問題被列入“黑名單曝光臺”的責任主體,實行一年有效期。有效期內,施工企業不得參與國有投資(含國有投資占主導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標;房屋拆除施工單位不得承接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拆除業務;建造師、監理工程師等主要執業注冊人員不得承接新的任務;責任單位、注冊人員及其承擔的項目不得參與年度各類評優評先活動。 (新華網見習記者 王文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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