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房 福州一開發商要求先交契稅、維修基金等
2014-12-10 08:05:0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12月10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周錫銀) 關注理由 交房本該是件幸福的事。豈料交房前,開發商發出的一紙交房通知書,對眾多業主而言,如同一個“噩耗”。原因是,開發商要求在交房前,業主得先把契稅、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物業費等費用交齊,否則不準交房。 隨后,眾多業主通過多方渠道,表達了對開發商的不滿,并紛紛在12345平臺上投訴,多個相關部門對此作出回應。其中,福州晉安區地稅局回應,經調查核實,未委托代征契稅;而福州市房屋登記中心也表示,并無相關硬性規定要求業主必須將契稅與維修基金交予開發企業,才可交房。 記者一周前曾就此事聯系該開發商,但開發商方面至今沒有對此事作出正面回應。律師表示,這些費用是辦理產權證時繳納,開發商不能強制要求業主提前繳。 按房價5%收契稅、維修基金 有些業主要交10萬元 11月28日至12月2日,原本是福州五四北琴亭湖附近一家大型樓盤交房的日子,但卻遭到眾多業主抵制,紛紛抗議開發商強行要求業主繳納十萬元“看房費”的行徑。 “開發商完全是橫行霸道,這些費用都是被開發商強行占有,而且也根本不需要交房時繳納。”新家買在該樓盤的鄭先生,致電本報熱線95060說,他在2013年時,在這里買了一套房,總價200萬元左右,原本約定是2015年6月30日前交房,但前段時間收到了開發商的交房通知書,要求業主在11月28日至12月2日辦理交房手續。 提前交房本來是件好事,但鄭先生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鄭先生說,開發商在交房通知書里,要求業主繳納房屋總價5%以上的費用,最少也得10多萬元,如果不繳納這些費用,就不能驗房交房。 而讓許多業主更為憤怒的是,開發商方面表示,如果業主不及時辦理交房,也要從12月2日起,繳納物業費,并強行要求業主預交一年的物業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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