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業主搶停車位遭遇不平等 差別咋就那么大呢?
2014-12-09 07:50:16??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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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對限制停車做法 深表不滿 “既然房東是小區業主,將房屋使用權通過租賃的方式轉給了我,那他的停車權是否也可以視為轉給了我呢?小區車位緊張是事實,但如此生硬地將租戶的車輛拒之門外,很不合理。”張女士和丈夫已經在鼓山大景山小區租住了近兩年,為了上班和接送孩子方便,去年底買了一輛小車,可停車卻成了最大的難題。 “我也和其他業主一樣,按時足額繳納了物業費用,就應該享受同等的待遇。”租客小陳也對物業區別收費的做法表達不滿。 物業稱要優先保證業主停車 在大景城小區物業處,許多人正在辦理停車證,記者找到物業負責人了解情況。“小區公用車位不夠用,車輛‘晚難進,早難出’的狀況一直存在,我們只能優先保證業主停車。”物業處主任稱,小區車庫雖有近600個車位,但產權屬于開發商,物業也多次協調過,對方堅持只售不租,物業對此也無可奈何。 “一些業主將房屋分隔成幾間租給租客,很多租客都有車,這就使車位更加緊張。”另一名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為業主停車收費每月只有60元,之前就有一些外面的人假借業主名義停車。 “物業其實也不愿限制租戶停車,能多停一些車就可以多收一些車輛管理費,可這樣就會影響業主停車,業主自然不會同意。”一家物業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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