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擬劃臨時攤點集中經營區 解決占道亂擺攤問題
2014-10-24 07:56:14??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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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10月24日訊 合理劃定臨時攤點集中經營區域,向未成年人售煙擬最高處以5000元罰款……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昨日審議了《福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等一批民生法規。 合理劃定 臨時攤點集中經營區域 會議審議了《福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這是福州市對市容和環衛管理重新立法,將法規調整范圍從城區擴大到各縣(市)建制鎮。現有的《福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于1992年實施,之后曾4次修正,但都只是對個別條款進行調整,管理責任不清、處罰金額過低、執法手段不足等問題日益凸顯。 對于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懸掛小廣告等“牛皮癬”問題,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建筑物、構筑物、樹木以及管線等公共設施上張貼、涂寫、刻畫、懸掛小廣告,違者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電信部門暫停小廣告上公布的違法行為人通信工具號碼的使用,電信部門應在接到通知后暫停其使用。 對于占道亂擺攤問題,草案擬采取堵疏結合方式,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不影響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的前提下,可以在本轄區內合理劃定臨時攤點集中經營區域,報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進入臨時攤點集中經營區域的經營者,應當在規定的區域、時間范圍內有序經營,配備經營設施、衛生設施和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經營場地整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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