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倉山一違建鐵皮房 藏2.6噸易制毒化學品
2014-10-23 08:14:2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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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化學原料銷售點 查獲2噸多易制毒化學品 為查明廠房內部的情況,蓋山派出所民警打開倉庫,發現這間面積有500平方米的廠房內,擺滿了大小不一的容器。“廠房內充斥了刺鼻的氣味,各種化學材料被放置在塑料或鐵皮桶中。”民警說。 經倉山禁毒大隊取樣送檢化驗,此次共繳獲2600余公斤的化學品,其中大多為甲苯、丙酮、丁酮,而按照國家現有法律規定,這三樣化學原料屬易制毒化學品。民警說,根據現有規定,經營甲苯、丙酮、丁酮等易制毒化學品,應當自經營之日起30日內,將經營的品種、數量、主要流向等情況,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購買者,也應當在購買前將所需購買的品種、數量,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按照刑法規定,非法買賣甲苯、丙酮、丁酮等易制毒化學品,將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量大的,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方追查易制毒化學品的來源及去向 記者從警方處了解到,因倉庫屬于個人私建,無任何消防設施和其他安全性防護措施,而倉庫內的易制毒化學品還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帶有一定的腐蝕性,一旦遇熱或明火就會發生快速燃燒和爆炸,化學品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不僅有嚴重的刺激性,并且還會致盲,對周圍環境產生較大污染。 因該倉庫距離附近的村民自建住宅、出租房僅不足30米,為了保證附近村民的安全,民警立即在該倉庫周邊拉起警戒線,并將存儲的化學品全數轉移到了專門的化學品存儲倉庫。事后警方將此事通報給了蓋山鎮政府,目前城管部門已將這一排的違章建筑物鏟平。 10月20日,陳某在家人的勸說下,來到蓋山派出所投案自首。陳某交代,這些易制毒化學品一部分用在其經營的鞋廠,作為塑料加工的原料,其余部分出售給周邊縣市的一些塑料加工企業。目前,陳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易制毒化學品的來源及去向,警方也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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