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場現大殼香粉櫻酥粉 商家:用了能招回頭客
2014-10-14 07:14:52??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大部分產品印有生產許可證是否含有罌粟成分廠家各有說法 東南快報記者買來的5種相關產品為,青島添香食品配料廠出品的“大殼香粉”、青島味琪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的“泰籽佰味香”、昆明大唐廚師味業有限責任公司的“饞廚香膏”及兩包衡水櫻花調味品有限公司的“櫻酥粉”系列產品。這些產品上都可以看到生產許可證書、生產標準編號及生產許可證號。 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試圖證實幾種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是否屬實,發現5種產品中,只有2種可以查到。 可以查到的兩家廠商分別是青島味琪食品開發有限公司及平度市天香食品配料廠。兩家公司注冊的產品名稱均為食品添加劑。這兩種產品對于成分明細描述都十分的簡略,其中天香食品配料廠“大殼香粉”的成分描述僅為咸味食品香精[液體、漿(膏體)狀、粉末]。 隨即,記者與“大殼香粉”的廠家聯系上,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大殼’不是‘大煙殼’,產品中沒有罌粟成分。煙和罌粟的圖案,只是單純的產品包裝。”就在掛斷電話的5分鐘后,自稱是“福州寶佳調味香精香料配送中心”老板便給記者打來電話,強調產品中絕對不會含有罌粟成分,“一袋香粉才幾十塊錢,要是含有罌粟粉,我不虧死了。” 隨后,記者撥通了“饞廚香膏”的廠家電話,一位負責人表示:“我們的產品,含有罌粟成分。”想要拿貨的話,必須通過福建的總代理確認身份后,才能拿到。 而記者多次撥打“櫻酥粉”河北衡水的廠家電話,一直無人接聽。之后,記者試圖與產品涉及的各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取得聯系。但相關工作人員都以各種原因推辭。 這些產品是否符合食用規范,是否含有違禁成分?東南快報記者將繼續追蹤此事,并請相關部門進行相關檢測。 不管是否“滅活”調料不許添加罌粟籽 2005年8月衛生部等五部門就聯合發出《關于加強罌粟籽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罌粟籽僅允許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場上銷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調味品。衛生部要求:嚴禁滅活罌粟籽和用滅活罌粟籽或罌粟籽油生產加工的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劑等產品在市場上流通。對市場流通的此類產品應依法予以收繳并監督銷毀。 食用含罌粟籽調味品對健康是否會有影響? 如果長期食用含有罌粟籽的調味品,對健康是否會有影響? 山西省太原市太鋼總醫院藥材科李芳主任說,國家對罌粟籽和罌粟殼的管理都很嚴格,不允許在市場上銷售。如果能確定是單純的罌粟籽,罌粟籽一般不含讓人上癮的毒素。但如果是罌粟殼,那就是有毒的,因為里面包含嗎啡等,長期食用會導致慢性中毒。 據羊城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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