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交安全員 執勤期間禁止睡覺、煲電話粥
2014-08-29 06:54:33?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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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要求:確保乘客人身安全 《管理制度》明確,安全員負責督導乘客有序上下車、進出場,確保乘客人身安全。安全員應對每位上車乘客做到必檢,重點對可疑人員和可疑物品進行檢查和盯防,嚴防乘客攜帶各類易燃易爆危險品、腐蝕性物品、劇毒物品和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上車。如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生突發事件(暴恐、火情等),應有效采取安全措施疏散乘客、保護現場,并做好上報和報警工作;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安全員應阻止恐怖分子犯罪。 安全員應禁止一切外來車輛、摩的、活動攤販進入公交場內;遇有扒竊行為,要勇于制止,避免違法或犯罪事件發生;熟知工作區域內消防器材放置位置及消防設置、水源分布情況,并能熟練正確使用,對其負有保管責任。公交車收班后,安全員應對車內全面巡視,排查可疑物和垃圾桶內是否有在燃煙蒂等安全隱患。 對進出停車場的車輛,安全員應要求駕駛員在進出口停車接受檢查,進場車輛主要檢查是否有危險品或滯留乘客帶入場內,出場車輛主要檢查是否有物品攜帶出場,查看是否有相應單位的出門條,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放行。安全員夜間應配合受聘公交企業值班人員指揮車輛有序停放,負責對停車場進行全面巡邏,確保車輛、車輛內的大件物品、燃油等不丟失,如丟失應予以相應賠償。 行為規范:執勤期間不得睡覺煲電話粥 安全員執勤期間,中途不得睡崗、脫崗,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執勤過程中大聲喧嘩、串崗聊天、煲電話粥、吃東西、吸煙或喝酒;不得與無關人員閑談,不得從事玩手機、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在客流高峰期和車內擁堵時,安全員在公交車上不得坐崗;夜間在對停車場巡邏時嚴禁發生在公交車上休息、避雨等行為。 安全員在任職期間表現突出,所在公交企業可視情給予物質獎勵,同時可向其所在保安從業單位提出獎勵建議。安全員存在工作失職、玩忽職守等問題,受聘公交企業有權采取責令其檢討、罰款、停崗直至解聘等處罰措施;受聘公交企業認為安全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有權提出更換人員,保安從業單位應及時進行調換。 隨車安全員反恐工作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應當至少留存15日備查,保安從業單位和所在公交企業不得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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