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自燃后車內座椅和大部分內飾都被燒壞 東快訊(見習記者李歡騰)寶馬車送維修店保養,結果卻在保養中車子發生“自燃”,車內部座椅及裝飾均被燒壞。今年4月底,發生這樣的事情后,福州的王先生和福建中鑫之寶汽車維修服務公司(福州店)達成和解協議,維修服務公司表示,愿意承擔車輛修復責任。然而,經過近兩個月的修復,8月22日,王先生再去提車時卻發現,車內座椅用皮與原裝皮存在差異,于是拒絕提車。對此,昨日,福建中鑫之寶汽車維修服務公司與王先生再次達成臨時協議,該公司表示,將在兩天后針對座椅用皮問題給車主最新答復。 送豪車去保養 提車時被告知意外自燃 據王先生介紹,今年4月底,他把自己的寶馬7系轎車開到福建中鑫之寶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進行保養。但是,等他去提車時,卻發現轎車有被燒過的痕跡,車內座椅和大部分內飾都被燒壞,焦黑一片。當時,該維修公司稱,車子是在維修過程中發生了自燃,發生燃燒的原因是掉落在前排車座旁邊縫隙的打火機,在調動座椅時意外將打火機打著導致。 王先生稱,轎車起火后,消防有過去滅火。為此,他聯系了消防部門,并了解到,經過消防的調查,初步判定起火原因系打火機引起。王先生說,針對這,維修服務公司表示愿意承擔轎車的修復責任。 之后,經過雙方協商,福建中鑫之寶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承認過失,并與王先生達成和解協議。在王先生提供的協議中,東南快報記者看到:該公司保證維修寶馬汽車所使用的一切配件零部件為寶馬公司原廠配件,維修完畢后提供兩年或5萬公里的質保;無償將全車外觀有劃痕的部分修復;如需動用車主王先生的保險公司賠償,該公司在車主保險到期后,承擔車主接下來兩年的商業保險費;給予車主王先生現金三萬元作為交通費補償,付款日期為2014年8月1日;維修工期為兩個月(2014.6.21-2014.8.21);交車日期為2014年8月22日超過該日期十日內,該公司向車主王先生每日支付交車滯納金人民幣200元,超過該日期十日以上按照每日人民幣1000元補償。車主王先生表示同意該協議的各項條款,并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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