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設施變身“馬路殺手” 行人受傷誰來管?
2014-08-08 06:55:5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電桿懸空橫在路上,占去大半條路,一直沒人處理 定制井蓋材料 延誤兩天才修 昨天早上,記者來到江濱西大道IFC大樓路段,找到了“坑人”的窨井蓋。記者注意到,此路段共四車道,但因為正在施工,一半道路被圍擋,剩下一半被護欄隔開,變為雙向兩車道。因為這里的非機動車道標識很不明顯,不少電動車、自行車也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該路段只有零星幾盞路燈,附近居民告訴記者,最近一段時間,這幾盞路燈都沒開,路上一片漆黑。 上午11時許,福州市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到場維修。工作人員坦稱,這個窨井蓋下面是消防栓水,8月5日就已經接到市民投訴,稱這里的窨井蓋損壞了,但因為定制的材料還沒到,所以他們延遲了兩天才來維修。 案例二 10米電桿倒地 占去大半條路 無獨有偶,7個小時后,倉山區濂水路中發印象外灘建筑工地附近,市民陳先生也因為損壞的市政設施發生意外。 昨日凌晨2時多,陳先生騎電動車經濂水路回家,這是他每天都走的路。陳先生回憶,當時,這條路一片漆黑,騎到中發印象外灘建筑工地門口時,陳先生的電動車突然被絆倒,他連人帶車飛了出去,摔倒在地上。“我忍著疼回頭一看,才發現是一根電桿橫在路中間,橫跨大半條路。”隨后,陳先生打電話向家人求助,家人匆匆趕來,把陳先生送到醫院檢查,他左腳骨折。 渣土車撞斷電桿 一直沒人維修 昨天下午,記者趕到事發地,看到這根“肇事”電桿仍然橫在路上,一旁還能看到電動車留下的碎片。記者注意到,電桿直徑約10厘米,長度達10多米,“霸占”了前往林浦路方向的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同樣,這里并未放置任何提示標識。 “這一條路從來沒有開過路燈。”中發印象外灘建筑工地的工人告訴記者,前一天晚上,這根燈桿被工地渣土車撞倒,但一直沒人維修。 隨后,記者聯系了福州市政工程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還不知道燈桿是屬于誰的,將先派燈桿所的工作人員前往查看,再答復記者。但記者19時30分截稿時,福州市政工程管理處工作人員仍未給記者答復。 記者調查:市政設施傷人索賠難 采訪中,林先生和陳先生都表示,想找責任人索賠,但不知找誰。 陳先生選擇了報警。昨日,倉山交巡警大隊已介入調查。陳先生說,民警告訴他,應該要找到撞倒電桿的肇事者,“但我們老百姓怎么可能找肇事者?”陳先生表示很困惑,不知道警方會不會幫忙找,“感覺摔得很冤枉,卻不知道該如何維權”。林先生則告訴記者,他認為窨井蓋的主管部門應為他的事故負責。但這個主管部門是誰,林先生也說不上來。 昨日,記者采訪了福建國富律師事務所魏寶律師、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馬藝賓律師。魏寶律師表示,在井蓋塌陷導致的事故中,井蓋、路燈的管理者(一般是市政管理部門)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馬藝賓律師認為,在撞倒路燈導致事故的案例中,撞倒路燈的肇事者應對受害者的損失承擔責任,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未及時修復,影響交通安全,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
相關閱讀:
- [ 07-31]三明市政工程管理處:管建并舉 完善市政設施
- [ 07-14]市政設施別成標準化豆腐渣
- [ 11-14]年底泉州城區市政設施大整改
- [ 11-06]春節前一批市政設施大整改 修整道路改造積水點
- [ 08-23]臺風造成福州多處市政設施損毀 五處地下通道受影響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