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遠光燈罰自看5分鐘 深圳交警"神處罰"福州暫不考慮
2014-08-07 07:35:30??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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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在福州濫打遠光燈車輛不在少數 昨日下午6時許,東南快報記者在東街同仙塔街交叉路口觀察了近20分鐘,發現來往汽車百余輛,近3成開著遠光燈,有的車遠光燈還是氙氣大燈。 其實在該路段,路燈很亮,根本沒有必要開遠光燈。“很多司機開遠光燈主要是為了方便自己看路,卻沒有意識到對周圍行駛的車輛及行人帶來安全隱患。”在一旁等候信號燈的劉先生說。同樣,當晚在五四路、湖東路、華林路等多處路段,濫用遠光燈的司機不在少數。 有著十多年駕齡的張先生分析認為,對很多駕駛員來說,開遠光燈其實也不是有意為之,而是習慣和惰性使然,“在人多、車多的路段,他們很可能懶得頻繁變換車燈。” 另外,也有司機稱開遠光燈是“被逼無奈”。剛拿到駕照不到半年的陳先生說,他常常遇到對面車輛開著遠光燈交會的情況,通常他的做法是用燈光閃幾下,以提醒對方改換近光燈。“有時候對方還是不換近光燈,我索性也用遠光燈。” 那么對此,福州警方是否考慮借鑒“神處罰”模式呢? 福州警方暫不考慮深圳模式 泉州南安7月初便用了此法 昨日,福州警方回應稱,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濫用遠光燈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福州警方已將查處此類交通違法行為列入常態化管理,在設點查車時加大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目前,對違法者在處罰的同時都會進行燈光使用的教育,但暫不考慮采用深圳的體驗式執法。 不過,其實7月初在泉州南安,警方在整治遠光燈時,便采用了此種方法。 昨日,東南快報記者聯系到南安警方。據了解,早在6月底南安警方便開展專項整治遠光燈行動,但是效果不佳,有部分車主甚至剛領完罰單,過了整治路口又迅速將遠光燈打開,讓現場執法民警十分頭疼。 7月8日,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為此推出了新的處罰法:在南安市體育館門口,濫用遠光燈的司機被要求坐在一輛開著遠光燈的車輛前,感受被照射的滋味。 “我們是作為體驗教育來進行管理的,目的是為了讓司機進行換位思考。”據南安警方介紹,當晚他們一共查處了21名亂開遠光燈的司機,在詢問過司機意見后,才進行體驗活動。 據了解,經過此次特殊的體驗活動,南安的司機開遠光燈率下降了2成多。 警方提醒:如遇遠光燈切不可急踩剎車 有關遠光燈的危害,東南快報也曾多次報道。曾有媒體做過實驗,模擬對面車輛打出遠光燈,兩車之間正好有行人通過,那么被遠光燈照射的那輛車的司機,當他距離行人30米和10米時,視覺感受幾乎一樣,只有到了5米距離時,才能明顯感覺行人已經在車前。“因為遠光燈產生的強大光圈,會讓司機的視野景深變小。”民警介紹,這樣一來,司機對來車車速和車距的判斷就會出問題,車禍因此而生。 那么,碰到遠光燈該怎么辦呢?不少司機都有一個誤區:踩剎車,但這是錯誤的,這也是很多新手容易被追尾的原因。 福州警方提醒,正確做法是,馬上將視線下移至前方的道路或其他車輛上,避免對面遠光燈的直射,這樣就能防止眼球受到強光刺激而短暫喪失視力。如果是后車開遠光燈,則避免變線、并道或者超車,盡量保持直線行駛。直到能夠完全確認某一側無其他車輛通過時,再變道行駛,“躲開”從后而來的強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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