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男童酒店泳池學游泳溺亡續 酒店泳池未取得許可證
2014-07-30 08:12:17? ?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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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快訊(記者陳欽祥)初次學游泳,福清一名9歲男童卻意外溺亡在酒店游泳池內(詳見:9歲男童在酒店泳池培訓游泳 第一天上課就溺亡)。昨日,該事件經東南快報報道后,引起福清市文體部門的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福清城區部分游泳館進行抽查。記者還了解到,事發的蘭天大酒店泳池則未取得《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文體部門至今未收到相關申報材料。 男童溺亡的酒店泳池 未取得《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 “經營游泳的場所需每年向文體部門報備。”昨日,福清市文體局體育科吳科長告訴東南快報記者,《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于去年下半年正式施行,游泳項目也被列入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同時規定對公眾開放的游泳場所須取得《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真正納入文體部門的管理。 “去年9月份,我們就對每家游泳場所都下發了書面通知,告知要及時申報許可證。同時取得該證件前,我們會對游泳場所的相關設施及救生員的配備進行審查。”吳科長說,福清全市約有10家大大小小的游泳場所,截至目前,已經有6家取得《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仍有4家未取得或已申報該許可證,而發生溺亡事故的蘭天大酒店泳池,則是其中一家未取得《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的場所。 “今年四五月份,我們多次督促對方需盡快辦理許可證,但至今未收到相關申報材料。”吳科長說,最后酒店相關人員給予回復稱,“酒店泳池沒有開放”。不僅如此,前幾年也都沒有收到該酒店泳池的相關報備材料。 吳科長說,他們將繼續督促未辦理許可證的幾家游泳場所,盡快辦理許可證,“下月起,《福建省公共游泳場所管理辦法》也將要施行,對于未取得許可證的場所,將依照相關法律作出處罰。” 福清文體局昨抽查部分游泳場所 一些游泳場所仍存在安全死角 昨日中午,福清市文體局體育科相關人員先后對城區部分游泳館進行抽查。抽查中發現,一些游泳場所仍存在一些安全死角,相關人員督促泳池負責人立即給予完善改正。 當天,記者跟隨檢查人員首先來到福清一中游泳館。該游泳館已經開辦十幾年,面積有1000平方米左右,每天的人流量約兩三百人。“根據規定,該游泳館需至少配備5名以上有資質的救生員。”檢查中發現,該場所有10個救生員,持證上崗的有5名,另外5名雖只起輔助作用,但都懂得水性和急救常識。 不過,檢查人員還是發現多名救生員的上崗證里沒有個人相片,他們立即對其督促整改。 檢查人員稱,該泳池此前申報許可證時審查中發現的未設置的4個救生臺,目前已經整改到位了,近期或將會取得《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 隨后,在融僑大酒店室內游泳館,檢查人員發現各種設施、標識等都比較完善,不過原本現場需配備3個救生員,現場卻只見到一個。泳池相關負責人解釋稱,“剛好是中午時間,兩個吃飯去了。”檢查人員也立即督促其需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對方也表示要加強管理。 據了解,省政府令第145號文件《福建省公共游泳場所管理辦法》已于上個月公布,并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但是對于一些私人游泳教練員的監管,目前仍沒有明確的規定。”文體部門相關人員稱,私人教練的監管也存在一定的難度,“有時即使查到無證的教練,但他們卻稱不是在教學,只是跟朋友的孩子一起玩,或者義務教朋友孩子學游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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