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上乘客打翻泡面 4歲女童皮膚大面積被燙傷
2014-06-20 08:10:1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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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燙傷的小女孩,身上多處被包扎著,在醫院接受治療 東南網6月20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江方方 毛朝青 文/圖) 關注理由 火車上,乘客用剛燒開的水泡方便面,卻不慎把面桶打翻,滾燙的開水和泡面,全部澆在一個4歲女童身上,造成女童皮膚大面積燙傷。前日,建甌開往福州的K1681次列車上,發生了這樣的意外。 女童的父親楊先生認為,打翻泡面的乘客應該負責賠償,但肇事者卻只留下300元,就偷偷離開了,還讓楊先生“找火車站處理”,隨后再也聯系不上,令楊先生氣憤不已。律師稱,若火車平穩行駛,打翻泡面的乘客需負全責,否則,鐵路列車一方,也要承擔責任。 肇事乘客身份證 已被民警扣下 楊先生介紹,18日上午9時許,他帶著4歲的女兒在建甌火車站上車,乘坐K1681次列車前往福州,準備送女兒到丈母娘家過暑假。 “我抱著女兒坐在74號座位上,是個靠窗的位子。”楊先生回憶,大約11點多,斜對面座位上的一名男子起身到開水房泡方便面。回來時,男子端著熱騰騰的泡面,由于沒拿穩,放到桌面的剎那,滾燙的泡面突然倒了出來,全部澆在女兒身上。 “男子泡面的開水是剛燒開的。”楊先生說,女兒的左手、左腿、胸部以及肚子一下子就紅腫起來,全脫皮了。焦急的楊先生趕緊找來列車長,為女兒擦了燙傷膏,但效果并不明顯,女兒的皮膚很快起了水泡。 昨天,記者在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見到了楊先生的女兒,她全身多處被包扎著,表情痛苦。主治醫生介紹,小女孩燙傷嚴重,還需住院治療,很有可能會留下疤痕。 楊先生說,打翻泡面的男子只留下300元,就消失了。消失前,男子還否認是自己的責任,“他說讓我找火車站處理這個事情”。目前,楊先生已花去3000元醫療費。 記者從鐵路公安處了解到,民警已扣留了雙方的身份證和車票。打翻泡面的乘客姓張,南平人,65歲。“我讓他們雙方一起,先帶孩子到醫院治療后,再回來協商。”民警告訴記者,但隨后,張先生一直處于失聯狀態。昨天下午,記者不斷撥打張先生手機,截至19時記者截稿前,一直無人接聽。 若列車平穩行駛 肇事乘客負全責 針對此事,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主任佘雷表示,如果火車處于平穩行駛的狀態,打翻泡面的乘客應負全責,包括賠償醫療費、營養費等。但如果是由于火車急剎車造成乘客打翻泡面,那么,根據《合同法》第302條,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的旅客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鐵路列車一方要承擔責任。但據楊先生回憶,當時,列車就要到達福州,速度不快,而且平穩,“不存在急剎車的情況。” □醫生提醒 燙傷涂抹牙膏 反而加重傷勢 醫生提醒,發生意外燙傷時,應第一時間移走皮膚表面的物品,比如覆蓋著的衣物、熱的食物等,將燙傷部位外露,然后及時用涼水沖洗或者浸泡。 而對于輕微燙傷,很多人認為可以在燒傷的創面涂抹牙膏、紫藥水、醬油,甚至是煙末,覺得這是“民間偏方”,但醫生說,其實這并沒有科學依據,甚至會加重傷勢。 醫生說,其實牙膏本身沒有抗感染的作用,而且常帶有一定數量的病菌。牙膏中的摩擦劑是一種細的礦物質粉末,對于創面是一種刺激物發泡劑和調味劑,不但對創面無治療作用,反而會刺激創面,引起肉芽增生和創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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