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男子精神分裂欲殺妻 妻子諒解求輕判
2014-05-20 09:31:0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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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無關 東南網5月20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錕 通訊員林麗)5月16日,福清市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林某故意殺人一案。本案被害人,同時也是被告人林某的妻子玉某,坐在旁聽席上。 一年多前,林某欲殺害玉某,玉某報警將丈夫送入看守所。但當她得知丈夫是因為患有精神疾病才行兇后,她選擇了原諒,向檢察機關遞交了諒解書。 覺得妻子普通話不標準,說的“托兒所”聽起來像“脫衣所”,林某給了妻子一耳光;因為叫妻子起床做家務,妻子未予理睬,林某便用棉被捂住其頭面部,用刀、撬棒等工具傷害妻子,欲將其置之死地。一年多前,鄭丹彥檢察官接手林某故意殺人一案。 談及殺害妻子的動機時,林某告訴鄭丹彥檢察官:“她一直都很恨我,我明明沒病,她卻要把我關在醫院里,不讓我回家……”林某的回答引起了鄭丹彥檢察官的注意,其懷疑林某患有精神疾患。 2013年3月5日,經福建省精神衛生中心司法鑒定所鑒定:林某符合“精神分裂癥”的診斷標準;其作案時受精神疾病的影響,對自己行為的控制能力削弱,有部分責任能力。 得知丈夫是因為精神異常才傷害自己,妻子玉某選擇了原諒丈夫,不忍其身陷囹圄,“我不想追究了,我只想他趕快好起來,一家人好好的”。林某與玉某膝下還有一對兒女。檢察官幫他們申請了法律援助,隨后玉某向檢察機關遞交了諒解書。 因被告人林某經法定程序確認患有精神疾病,在尚未完全喪失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犯罪,庭上鄭丹彥檢察官向法庭提出可以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量刑意見。5月16日,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此案,但未當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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