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井成違章搭蓋高發區 市民發現后可舉報(圖)
2014-05-12 09:53?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黃麗紅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 光明港苑小區1號樓兩住戶間搭起“橋梁” 福州新聞網訊 原本用于采光、通風以及增加美觀的采光井,卻成了眼下違建的“重災區”。近日,多名市民致電本報黨報熱線83751111,投訴小區里部分業主偷偷在采光井上蓋起了空中“樓閣”、“橋梁”,影響美觀且帶來安全隱患,希望有關部門強力整改。 采光井上違章搭蓋常見 家住晉安區井源居小區14棟504室的業主張女士向記者訴說了自己的煩惱。一個月前,自家樓下404室業主偷偷將其廚房外墻打掉,準備將廚房擴建到房屋外的采光井上。施工時大錘持續不斷的敲擊聲,使得房屋都在震動,讓人不勝其煩。沒幾天,張女士就發現墻面上出現細長的裂紋,由于施工部分正處自家浴室的正下方,張女士擔心由此引起管道破裂。張女士多次與樓下業主溝通,對方卻堅稱不會影響樓上業主的房屋安全。 經業主同意,記者11日進入404屋內。記者發現,屋內靠近采光井的外墻已被敲掉,向前一米多的地方另砌了一堵墻。業主孫依伯告訴記者,他覺得房屋原本結構不太合理,廚房為開放式,餐廳面積太小,因此他打算將采光井占去一部分用作廚房。在城管和社區居委會的調解下,孫依伯表示將恢復采光井的原樣。 井源居這起采光井違建差點影響鄰里和睦。而臺江區光明港苑1號樓的1103、1104的兩戶業主卻很“團結”,準備在共同的采光井上違建。 7日,記者來到臺江區光明港苑小區1號樓。抬頭仰望,只見11樓兩戶間的采光井中間,橫跨著數片2米寬的鋼筋板,仿佛一座“橋梁”(如圖)。物業處主任高文敏告訴記者,這兩戶人家“五一”期間偷偷運送材料開始違建,物業處發現時進行了勸阻,但無濟于事,只好反映到城管部門。8日,瀛洲街道城管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違建業主3日內將違建拆除。 采光井違建危害不小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采光井違建成為“陽臺”、“鐵皮房”等現象并不少見。這種情況的出現與居民自身意識有關,也受到一些銷售人員的“誤導”,這些違建物本身存在不小的安全隱患。 從事建筑業多年的高先生告訴記者,采光井違建的危害不容小覷,不僅影響采光,有損房屋的整體美觀,更會對建筑結構造成損害。 “在采光井的墻體上打鋼筋固定自制樓板,時間久了外墻就容易出現裂縫,雨天可能會滲水。固定樓板的鋼筋長期裸露在外面,風吹雨打后容易生銹,違建的安全性也得不到保障。”高先生告訴記者,正規房屋在建設中,墻體使用的鋼筋都有嚴格的規格限定,所用的混凝土也要以科學比例混合而成,而違建所用材料大打折扣,簡單的鋼筋和木板做成的樓板更是毫無安全保障可言。 地產人士龔小姐告訴記者,采光井違建的出現與營銷也有一定關系。“在一些一手房交易中,如果開發商不嚴格規范說辭,樓盤銷售員會為了促銷,擅自給顧客口頭承諾。此外,一些不規范的售樓中介、裝修公司也會為了提高業績而誤導消費者。”龔小姐說,有些開發商甚至將采光井解釋為額外的房屋面積,變相鼓勵購房者進行違建。 違建成本小執法難度大 鼓樓區市容局副局長馬清平介紹,采光井違建已成為房屋違建的“高發區”,日常執法中經常遇到。“采光井位于房屋的朝陽面,在上面違建具有極強的隱秘性,如果不是利益相關業主,其他人從外面不容易發現。”馬清平說。 “采光井違建的違法成本低,但執法成本高,往往難以杜絕。”馬清平告訴記者,采光井違建面積一般不大,施工時間很短,花費也少,而執法人員的執法過程卻并不容易。“拋開業主不配合之外,有些采光井懸在半空,拆除過程非常危險。”馬清平更指出,樓頂違建往往只涉及到頂層業主,而采光井違建有“傳染性”,很容易一家違建,該樓層的所有業主紛紛效仿。 福建遠東大成律師事務所王征全律師表示,采光井上的建筑物未經規劃部門審批,屬違章搭蓋,不僅侵害了其他業主的權利,也埋下了安全隱患。市民發現后,可向城管部門舉報,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福州日報記者 黃洋 李夏薇 文/攝) |
相關閱讀:
- [ 05-08]楊橋西路一小區樓頂建起茶樓 業主:行為屬違建
- [ 05-08]左海帝景小區頂樓違建 市容局:已下達整改通知書
- [ 05-04]閩都大莊園一業主 利用五一假期違建車庫
- [ 05-01]鼓嶺景區核心地帶違建被拆除 震懾節假日違建風
- [ 04-30]冠洲村劃入福州高新區后 村民開始大肆違章搶建
- [ 04-30]福建今年計劃拆違3000萬平方米 每月組織一次大型聯合執法拆除行動
- [ 04-29]福清上塘邊小區部分居民多次反映違建 都沒有結果
- [ 04-29]福州光明港公園3處違建被強制拆除 當事人干擾施工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