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水政官員當內鬼 連收“關照費”獲刑10年半
2014-05-05 06:49? 闕文龍?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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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5月5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闕文龍 通訊員 榕紀宣) 福州市水政監察支隊的副支隊長謝某,近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記者昨日從福州市紀委獲悉,謝某在履職期間,充當非法采砂業主的“保護傘”,多次向違法采砂船業主泄露執法信息,并通過“借錢”給非法采砂船船主,獲得高額利息,同時還“參股”非法采砂船主的采砂船進行“分紅”……福州市紀檢部門日前對謝某腐敗案進行了剖析。 買新手機提供內幕 連收“關照費” 2007年,謝某通過競爭上崗,當上了福州市水政監察支隊的副支隊長。 許多非法采砂業主蜂擁而至,想和這位“新官”套近乎。 吳某是一個非法采砂業主,想方設法打聽到了謝某的手機號碼。每逢節日就給謝某送去水果、煙酒等物品,也沒有提出其他要求,只聲稱佩服謝某剛正不阿的人品。吳某表現出的“由衷敬佩”,使謝某的虛榮心更加滿足。 2008年7月,吳某和往常一樣找機會約謝某吃飯。吳某向謝某說了自己新購了一艘采砂船,要到馬尾三江口采砂的計劃,請謝某在執法時多關照。謝某半推半就地收下吳某送上的1萬元“關照費”,并再三叮囑吳某不要聲張。 為了做得“隱蔽周全”,謝某特意購買了全新的手機和小靈通電話,只要得到打擊非法采砂的相關消息,就會悄悄通知吳某,讓吳某提前避開打擊行動。 吳某則每隔兩個月都會給謝某送上“關照費”。經查,從2008年9月至2009年6月,謝某先后6次收受吳某送上的“關照費”共4萬元。 拿高額“利息”還參與分紅 謝某的“眼界”開闊了,開始不滿足只有吳某一個“金主”。 他又認識了一個外號叫“老三”的非法采砂船船主。為了討好謝某,“老三”向謝某提出“借錢”的要求,并約定支付給他遠高于銀行利率的月息。謝某通過各種方法湊齊了20萬元借給“老三”。在之后10個月里,先后得到了6萬元的利息。投桃報李,“識趣”的謝某為“老三”經營的非法采砂船提供保護。“老三”也因此多次躲過了執法巡查,收益頗豐。 在這之后,“老三”干脆直截了當找到謝某,讓其投資參股他的采砂船,并暗示并不需要謝某實際投資。“老三”也每隔一段時間就請謝某吃飯并“分紅”,謝某心安理得地收下。 2010年,福州市開展閩江下游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謝某的違紀違法問題浮出了水面…… □相關新聞 閩清縣農業局 局長劉宜業正接受調查 東南網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闕文龍 通訊員 榕紀宣) 記者昨日從福州市紀委獲悉,閩清縣農業局局長劉宜業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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