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新規治駕校亂象 變相加培訓費最高罰1萬
2014-04-24 07:06? 闕文龍?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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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3 路考沒過要多繳費 吃飯送禮必不可少 亂象:據悉,目前福州一些駕校還存在“中途亂加錢”的行為。部分路考補考的學員除了要交190元補考費,還要交300元~500元的“燃油費”。 不少學員還認為,吃飯送禮必不可少,雖然報名的時候,駕校反復強調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費用,但事實上,在練車后期不少教練會帶學員去閩侯、連江等地的公路路跑,每次教練都會向每個學員收100~150元不等的路跑費,這些路跑費還不包括路跑完后請教練吃飯的費用。 對策:《辦法》規定,培訓費由駕校收取,向學員出具收款憑證。駕校在與學員約定的有效培訓期限內不得變相向學員加收培訓費或其他費用。教練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學員收取培訓費用。對學員的投訴,駕校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在受理之日起5日內作出答復。 教練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其列入不適崗名單,停止其教學工作:擅自收取培訓費用的;索取、收受學員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焦點4 辦駕校門檻低管理比較混亂 亂象:福州駕校業剛興起時,開辦駕校門檻低,有5輛教練車,租一塊場地,請三五個教練,一所小駕校就成立了。據不完全統計,目前福州有80多家駕校,教練車3900多輛,教練4000多人。一些駕校管理混亂,不少學員被“坑騙”。 對策:《辦法》提高了辦駕校的門檻,對新申辦的駕校,其教學場地應為自有土地,應當配備自有教學車輛100輛以上。之前設立的駕校,在已取得的許可期限屆滿后重新申請許可的,其教學場地應當為自有土地或者依法租賃的土地;租賃土地的,租賃期不得少于6年。城區及福清市、長樂市、閩侯縣、連江縣的駕培機構應當配備自有教學車輛100輛以上。 □相關新聞 我省6月15日起考培數據聯網 東南網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李思玲 通訊員 劉夕文) 記者從省運管局獲悉,運管部門的“學時管理系統”和公安部門的“數據交換平臺”,將于6月15日起在全省進行聯網運行。 系統聯網后,學員報名時只需通過報名軟件錄入學員報名信息,經公安部門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學員信息將通過“數據交換平臺”返回“學時管理系統”,駕培機構可直接讀取學員信息,補充采集培訓計時用的指紋,即可發放學員IC卡進行培訓。 而公安部門在受理相關科目的預約考試時,僅需通過“數據交換平臺”即可查驗學員的培訓記錄。此外,學員的考試預約情況將通過“數據交換平臺”返回“學時管理系統”,駕培機構可及時獲取預約考試信息,以便第一時間通知學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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