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寵物狗咬傷人 狗主人玩失蹤拒絕賠償
2014-04-23 06:58? 涂明?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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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狗主人,她只好報警求助 16日,黃小姐給狗主人打電話,可對方卻一直拒接。沒辦法,她只好獨自去疾控中心打狂犬疫苗,醫藥費一共要花1700余元。黃小姐說,她剛參加工作,還在實習,第一個月工資不多,打針的錢不夠,她只好向同事借了錢。 昨日下午,記者撥打了黃小姐提供的狗主人電話,對方先是拒接,之后便一直無法打通,語音提示“已轉入錯誤的號碼”。黃小姐說,她只有對方的這個電話號碼,只記得對方姓王,住在先鋒市場附近。 狗主人一直沒出現,黃小姐便報警。三叉街派出所的警察受理后,表示會聯系對方,爭取做通對方的思想工作,讓他付醫藥費。不過,該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黃小姐的情況屬民事糾紛,派出所只能調解,如果狗主人不賠,只能建議黃小姐到法院起訴。 狗主人玩失蹤,打官司都沒轍? 黃小姐說,她連打狂犬疫苗的錢都是借的,哪有錢去請律師打官司。黃小姐告訴記者,怕家人擔心,她沒有把被狗咬傷的情況告訴家人,也不愿增加父母的負擔。 海慈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陸容海表示,黃小姐被狗咬傷后,應當場報警,否則若狗主人當場答應后再食言,索賠將非常麻煩。首先要證明是這只狗咬了她,現在黃小姐連狗主人的姓名、住址都不清楚,就算有律師愿意免費為她打官司,也需要她提供狗主人的身份信息,不然,沒有明確的被告,法院不會受理。 因此,律師提醒,市民若被寵物狗咬傷,報警后不能讓狗主人離開,必須留下姓名和住址,以便打官司索賠。 對于當街咬人的惡狗,能否進行強制處理呢?城管部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如果狗傷人,目前城管執法人員只能對無主的流浪狗進行捕殺,對于有主的寵物狗,也無計可施,不能做強制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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