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未成年犯管教所:10歲男孩溺死男童當"好玩"
2014-04-21 07:46? 林茜 李劍準?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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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兄弟欺負鄰家小孩致死 未管所曾經收容過一對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11歲雙胞胎男生趙子軍和趙子云。 小學三年級時,他們隨打工的父母從貴州老家到晉江生活,由于轉學手續還沒辦妥,兄弟倆成天四處玩耍。而他們父母每天忙于干活,也沒時間管他們。 雙胞胎的住處附近有個年長些的男孩總來欺負他們。兩兄弟氣不過,知道那男孩有個與他們同齡的弟弟,就想到“以牙還牙”,把哥哥那兒受的氣報復到弟弟身上。 一天上午,他倆以摘蘋果為由將對方的弟弟騙到村子一處廢舊的積水石窟處。先打了那個男孩一頓,又抓著他的頭發按進石窟積水潭中,用石頭砸他的腦袋,并反復把他從水里撈起來,再按下去。最終導致對方溺水死亡。 當時,他們倆不過10歲,還不知道殺人的概念,民警問他們為什么要這么做時,他們的回答是“他哥哥欺負我們”“好玩”…… 管教民警說,這些孩子年齡雖小,手段卻不亞于成年人,他們文化程度普遍較低,有的還是文盲,不懂法,不少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 “其實很多孩子本性并不壞,就是缺乏良好的家庭、學校教育。”未管所的民警說。 探因 家庭學校教育脫軌容易引發犯罪 為了改造好這些孩子,管教民警盡量從情感上下工夫,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對于那些已為人父的管教民警來說,他們與這些孩子朝夕相處的時間比與自己孩子相處的時間還長,他們甚至能從背后一眼認出穿著統一囚服、剃著光頭的孩子是誰。 “導致他們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張警官說,家庭不健全、來自農村、文化低有輟學的經歷是未管所里大部分少年犯的共同點。 很多未成年犯的父母沒有固定的職業,沒有精力管教孩子;一些家庭經濟條件極差、離異,無力撫養孩子或家庭功能殘缺,影響了兒童心理健康的正常發展。導致小孩過早脫離學校教育,在社會上游玩晃蕩,極易接觸不良行為的人,受其引誘走向犯罪道路。 還有一些家長對孩子的教育簡單粗暴,信奉“棍棒”效力,挫傷了孩子的自尊心。小孩從小感受不到父母的愛,外界的不良誘因便有了可乘之機。 另一方面家長對孩子過分溺愛和嬌慣,只管滿足孩子的物質欲望,對其思想、性格、成長不聞不問,對孩子的行為缺少必要的管束和教育,也容易導致小孩發生犯罪。 社會因素也對未成年的人生觀、世界觀形成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未成年人缺乏正確的認知能力,受一些粗俗、暴力的游戲、影片所宣揚的“以暴制暴”的觀念影響,會將這種虛擬的暴力轉化為現實的暴力。 而在校學生的犯罪率雖然低,但從學校產生出的“問題少年”也不少。一些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歧視、排斥“差等生”,放松了對學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從而使學生很容易受社會上各種消極因素的影響。還有少數教師在個人品德、職業道德、心理素質方面存在明顯問題,也會給學生形成反面示范。 “預防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必須讓未成年人在成長過程中以及身心發展中所反映出的矛盾能夠得到準確及時解決,消除易形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各種不良因素。”張警官說。 (文中人物除民警外均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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