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停自家車位連遭扎胎 業主疑物業干的
2014-04-20 09:56? 周錫銀?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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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4月20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周錫銀) “為什么我自己的車位,停個電動車都不行?”昨日,福州御泉萬景小區的趙先生致電本報熱線968111反映,上午到自己的車位上取電動車時發現,電動車輪胎被扎破,而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趙先生稱是物業干的,但昨日物業否認扎胎行為。 趙先生說,自己家離車庫有一點距離,有時候將汽車停在車位上后,再騎電動車回家,因此就把電動車停在了自己的車位上。“扎胎就是物業干的,意在讓我規矩點。”趙先生說,上一次扎胎就是物業做的,后來不了了之。其間物業也告訴過他,不要把電動車停在車庫里,但趙先生認為,車位是自己買的,有權在車位上停放電動車。 “我們沒有扎他的胎,沒有這回事。”昨日上午,福州御泉萬景小區物業中心黃主任表示,為了保障業主行車安全,小區內明確規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分開停放,地下車庫不能停放電動車。小區內有專門的區域停放電動車等非機動車,他們已多次勸導趙先生,但趙先生還是照停不誤。 □律師說法 福州中銀律師事務所鄭少芬律師表示,雖然車位的產權屬于趙先生所有,但在小區內的車輛停放,應該服從小區內的原有規劃,不能把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用于停放非機動車輛。此外,車位是用于停放機動車輛的,不可以私自改變用途。如果扎胎有確鑿證據證明是物業所為,可以找物業索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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