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身上有遭撞擊、碾軋的痕跡 3月10日深夜11時許,閩侯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值班室電話響起:一輛貨車在福建203省道祥謙路段發生側翻,致一名行人當場死亡。 民警趕到現場后,只見一輛貨車側翻在道路一旁,一名男童橫躺在馬路中間,頭部周圍的地面上有一灘血跡。民警很快確認死者身份為一名12歲男童,當日從家中走失至案發路段,遭遇車禍當場死亡。 但民警在對現場貨車司機進行詢問時,司機卻矢口否認撞人。司機稱,他開車路過這里時,男童已經橫躺在道路中間,他為了躲避男童,急打方向盤導致貨車側翻,并沒有撞到男童。民警經過細致勘驗,結果也與該司機的描述完全吻合,現場排除了他的嫌疑。 蹊蹺的是,民警在男童身上發現了明顯被車輛撞擊和多部車輛碾軋的痕跡,根據以往處置交通事故的經驗,民警判斷死者生前發生了“二次事故”。 側翻在事發現場的貨車司機并非嫌疑人,那么,真正的肇事司機去哪兒了? 線索中斷,民警反復調取案發沿線監控視頻,在可能案發時段經過的貨車有100余輛。同時,民警也在尋找目擊者,力求發現嫌疑人留下的蛛絲馬跡。幾經努力,終于有目擊者提供了線索:一輛車牌號為閩ADM9××的重型貨車,曾經在事發現場短暫停留,隨后又迅速離開,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認真甄別視頻資料,發現該車輛的確在案發時段經過案發路段,于是將該貨車司機王某傳喚至警方接受進一步調查。面對民警已掌握的證據,王某承認,案發時由于天色已晚,看不清路面狀況,的確曾碾軋男童,他下車后,看到孩童已經沒有了氣息,隨后抱僥幸心理,趁著夜色逃離。 但是,王某信誓旦旦地表示,當時,男童已經被人撞傷,躺在路中間,他并非第一個肇事者。 誰是最初的肇事者,將傷者置于馬路上不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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