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同利肉燕被山寨 游客高速服務區遇“李鬼”
2014-03-15 07:4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唐麗萍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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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當場責令撤下違規廣告店招 東南網3月15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徐豐 通訊員 馬靜 林帥 文/圖)許多外地游客都會選擇在路過地區的高速服務區“嘗鮮”,因此有人說這里的食品,就是當地特色小吃的“名片”。然而12日,外地游客李先生向本報968111來電,說他在福銀高速白樟高速服務區小吃店和福州鼓樓三坊七巷內,同樣品嘗了“老字號”同利牌肉燕,卻明顯感覺前者口感差多了。經記者了解,服務區的這家所謂同利肉燕是“山寨貨”。 記者調查:“李鬼”肉燕比“李逵”貴 3月13日,記者就此問題,聯系了福州同利肉燕品牌的第四代傳人陳君凡,他表示同利肉燕有限公司從未授權過該高速服務區商家銷售,也未供貨,懷疑遭遇了“山寨”。 當天記者與陳君凡一同前往白樟服務區暗訪。只見服務區內一家小吃店,招牌上寫著“福州老字號同利肉燕”,店內海報上還寫著同利肉燕的歷史介紹,配了身著同利公司服裝的人員照片。陳君凡表示,“這些介紹、標識都是原封不動抄襲正宗品牌,連服務員我都認識。” 隨后,記者當場購買了一碗肉燕,這里小碗肉燕20元,大碗30元。陳君凡認為:“味道和外觀都一股‘山寨味’,居然價格賣得比我們還貴。”他介紹,正宗品牌一碗售價也才10元。就此問題,記者和陳君凡將企業相關材料上報閩清縣工商局。 工商:小吃店涉嫌虛假宣傳 14日上午,記者隨同閩清工商執法人員到現場調查執法。 執法人員并未在現場發現原裝正品同利肉燕。據小吃店店長介紹,這些的確非正宗同利肉燕,以前老板有從同利肉燕公司進貨,店內的廣告牌及海報是當時給的。半年前他們改賣福州肉燕,由于店內工作人員流動性大,把廣告牌的事情給忘了,這才使得他們半年多來沒有及時將廣告牌拆除。但陳君凡說,從未向他們供貨,也未給過廣告材料,該小吃店也拿不出獲得同利公司授權的證據。 工商部門執法人員認為,當事人在未取得商標所有人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同利肉燕”商標,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了商標所有人中華老字號“同利肉燕”的合法權益。 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小吃店停止侵權行為,拆除相關廣告牌及海報,同時對小吃店涉嫌虛假宣傳的行為依法予以立案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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