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大洋派出所民警陳孔濤化解糾紛“很有一手”
2014-03-10 07:47?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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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陳孔濤熱心為群眾推車 福州新聞網訊 什么事,一般人只要覺得不劃算,肯定不會干;假如你與鄰里發生糾紛,打官司的話,得知直接成本、風險成本那么高,你肯定覺得“頭大”,還不如早點了了……民警陳孔濤很會算“成本賬”,他“算盤”一打,矛盾糾紛的當事雙方心服口服,一起起糾紛就這樣輕易化解了。 一次調解不成功留下心結 39歲的陳孔濤,2003年從永泰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調入大洋派出所工作,隨后到大洋鎮棋桿、尤墘等6個村任社區民警。由于在調解糾紛矛盾中會“算賬”,人稱“陳算盤”。然而,獲得這一“榮譽”,卻經歷過“慘痛”的教訓。 陳孔濤講起一件往事。一對妯娌因道路通行問題發生肢體沖突,兩家男人都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女人們不干。陳孔濤在兩家來回走訪做工作不下10趟,但由于調解方法不對,這對妯娌均寸土不讓,互不買賬。最終兩人一人被罰一人被拘,至今兩家不相往來。 “如果能調解好,就不至于親人間傷了和氣!”這件事成了陳孔濤的一個心結。從此,陳孔濤開始琢磨著如何以最佳的調解方式,取得好的調解效果。經過實踐,他摸索到了算“成本賬”的方式。 “成本賬”一算干戈化玉帛 大洋鎮一所中學的潘老師被“陳算盤”一算,他昨天服氣地在調解協議書上簽了字。 2月3日上午,潘老師騎著摩托車行駛到182縣道康樂村路段,與一輛同向欲超車的摩托車相撞,導致對方車主汪先生頸椎等多處受傷,花去醫療費用4000余元。 事情發生后,面對警方“雙方承擔同等責任”的事故認定結果,潘老師開始怎么也想不通,就想通過法律渠道解決賠償問題。 這時,負責該案件的陳孔濤找到了潘老師。“先說經濟成本,請律師,沒有兩三千元下不來吧;時間成本,至少要一年法院判下來,再上訴,耽誤了多少時間和精力……”陳孔濤給潘老師打起“算盤”來。 “這樣被他一算,我就想通了!”潘老師說。隨后,潘老師爽快地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并及時支付了賠償金。 “算盤”打起來隱患不再來 算賬除了能解決已經發生的糾紛,還能消除矛盾隱患,避免事態擴大化。 去年10月20日,保姆鄭某因飼養家禽問題,與雇主的鄰居何某發生肢體沖突,兩人經法醫鑒定均為輕微傷。第二天,雙方子女均請假返回大洋鎮助陣,并在派出所里鬧起來。 得知此事后,陳孔濤及時制止,并給兩家人算起了“成本賬”:打架的直接成本=15日以下治安拘留+200元至1000元罰款+至少500元醫藥費;打架的民事成本=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等;打架的風險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聽著陳孔濤娓娓道來的“賬目”,雙方當事人都低下了頭,最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陳孔濤到大洋派出所工作11年間,通過“算賬”,共化解矛盾糾紛300余起,他的工作方法也在所里和全縣基層派出所推廣。 (福州日報記者 張鐵國 通訊員 陳航嵐 董揚潔 文/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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