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少婦被父母和男友拋棄 為生活用女兒掩護來販毒
2014-03-07 09:33? ?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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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快報訊(記者林茜通訊員溫泉綜)近日,福州溫泉派出所接到線報,有個年輕女子在東街一帶販賣毒品。民警蹲守數天,發現一名與線報描述相似的女子,她30歲左右,異常消瘦,手里還抱著個約1歲的小女孩。帶著個小孩販毒?民警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卻真從該女子身上搜出50g冰毒。 經查,該女子姓陳,28歲,三明人,是一名未婚媽媽。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癮,導致眾叛親離,為了生存,一無所長的她竟然決定販毒賺錢。 陳某初中沒讀完就輟學,來到福州打工。在酒吧當服務員,并認識了一批常出入酒吧的朋友。 這些人經常相約“溜冰”(吸食冰毒的一種說法),他們經常慫恿陳某一起吸。時間久了,陳某被他們說動,忍不住試了一次,結果上癮了。沒事常聚一起“溜冰”。 一次出去玩的時候,陳某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30歲的寧德男子雷某,不久便同居了。 住在一起后,雷某發現,陳某常整日無精打采、愛打哈欠,還經常瞞著他外出。他追問之下,陳某才坦承自己有毒癮。雷某知道后,不僅不嫌棄她,還耐心勸她戒毒,為了以后的生活考慮,陳某下定決心戒了毒癮,兩人還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 為了養家糊口,雷某決定去外地打工,而陳某留在福州照顧女兒。雷某工作后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陳某懷疑男友有了新歡,心情苦悶,又和之前那群損友聯系上,借毒療情傷。 數周后,雷某回家發現陳某又開始吸毒,大發脾氣后提出分手,搬離了兩人同租的房子。父母也拋棄了她。 沒有經濟來源,陳某只好用女兒作掩護販毒。 相關新聞 女嬰被拐賣3年后重新回到生母身邊 本報訊(記者陳建云通訊員晉刑綜晉檢)“2011·6·20”網絡販嬰案中一名被解救的女童小蘭(化名)(寄養在福州兒童福利院3年)終于回到了生母身邊。福州晉安刑偵大隊民警于3月5日18時,將母女倆送上了開往廣東佛山的大巴。 原來小蘭是女子余某與趙某未婚生育的孩子,隨后趙某將其偷偷賣給犯罪嫌疑人黃某,黃某又將其轉賣給福建南平人吳某。 2011年,小蘭被解救出來后寄養在福州兒童福利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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