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收到“怪異”水費通知單 居住7天用兩年水費
2014-02-28 10:05?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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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訊 今年1月就花掉兩年的水費,高達652.45元,這種怪事被租住在津泰路津泰新村的劉先生遇到了。27日,劉先生撥打本報熱線968800向記者反映自己的遭遇,“上月用水量160噸,應繳水費652.45元,這幾乎相當于我們家兩年的用水量。” 租戶:住六七天花掉兩年水費 27日上午,記者來到了劉先生位于津泰新村4座603室,發現劉先生租住房的水表是新的,和旁邊住戶略顯老舊的水表形成了鮮明對比。“這是2月25日市自來水公司工人換的,舊的那個已經被拆走拿去檢測是否出現故障?!眲⑾壬f。 劉先生告訴記者,21日收到水費通知單后,他就馬上請來了水電工幫忙查看,結果沒有發現有哪個地方漏水,而門外水表的數字和通知單上的也吻合。這下他就納悶了,要知道,他們一家三口平常一個月水費才二三十元,這600多元差不多抵得上他們家兩年的水費。“春節回老家了,實際才住了六七天。”劉先生補充說道。記者見該賬單上寫著:實用水量160噸,水費金額652.45元。最后一欄有個溫馨提示:“水量偏高,請檢查是否漏水!” 隨后,劉先生多次撥打了市自來水公司的供水服務熱線反映這一情況,客服人員告訴他要帶上房東身份證和本人身份證到市自來水公司楊橋路營業廳辦理投訴業務。 在楊橋路營業廳,劉先生填寫了申請單,反映了自己租住房用水量明顯偏高的問題。不過工作人員卻讓他填寫一份名叫《報告》的材料,這讓他心里有些不舒服。“報告一般都是用在下級向上級匯報情況,但客戶是上帝,怎么還需要打報告?”劉先生說,而且其中有一條“本用戶承諾____之后所有責任由本用戶負責”的條款,這下他就不理解了,為什么自己要承擔所有責任,如果錯不在自己,自己不是成了冤大頭嗎? 于是他堅決不同意簽署這個協議,后來工作人員又換了一份《報告》,刪去了那項條款,但是卻添加了25元的驗表費。劉先生看到后,就詢問工作人員如果的確是水表故障,這驗表費能否退還現金。劉先生說,有兩個不同的說法,其中一名工作人員說可以,而另外一個卻說不行,最多只會從水費里面返還。 最后,工作人員告訴他,將會在7個工作日之內幫他更換水表,拆下來的水表也將委托福建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校驗,但是具體校驗時間無法確定。 25日,市自來水公司的工人幫劉先生更換了水表,但是舊水表的校驗結果至今沒反饋,劉先生擔心這件事最后會不了了之。 記者離開時,采訪了該小區物業管理處的一名依伯,他說,春節期間都是他值班,該租住戶沒有發現漏水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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