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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街口路面塌出2米深坑 路過小車險栽入坑內
2014-02-14 07:00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路面突然塌出2米深大坑,坑內塌陷向四周延伸,路面只剩一層薄薄的瀝青皮。東街口地鐵工地施工方——中鐵三局項目負責人說,塌陷處原本在圍擋區(qū)域內,為地下管線預留割接點。
律師路面塌陷惹禍責任如何劃定 近年來,福州北大路、二環(huán)路等市區(qū)路面出現多起塌陷事故,有的還造成人員或車輛損傷。在北京、深圳等城市,還發(fā)生過“地面突然塌陷致人死亡”的事件。“地陷奪命”的新聞并不鮮見。 地面塌陷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責任該如何劃定?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佘雷說,根據侵權責任法以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如果路面塌陷是由于施工單位建造、鋪設、修繕或市政部門維護不當等引起的,或者塌陷后相關部門沒有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造成損失的,那么相關單位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除非事故是由地震等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 市民也呼吁,道路塌陷事故時有發(fā)生,希望有關部門加強事前預防和事后問責,以有效治理道路塌陷這一城市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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